宣慶帝親審,定她裴謝堂十二宗罪,其中有七條大罪,五條小罪。七條大罪包括妄殺朝臣、放火、貪汙受賄、買賣官爵、投敵賣國、不尊皇族、淩霸鄉裏。這七條大罪中的貪賄受賄一罪,原告是一位小有資產的商戶,證人便是這位冉成林冉大人。
冉成林是明城太守,明城位居西北一代,素來由寒銅軍庇佑。故而冉成林出來作證,他的證言立即被認為可信,成為裴謝堂定罪的重要材料。
裴謝堂記得這個人,不單單是因為他作證自己貪汙受賄,還因為這個人,是她的表舅舅。
她的母親少時孤苦,寄養在表姨公家裏,這位冉成林是表姨公家的二子。後來母親同父親結緣,喜結連理,裴擁俊又步步高升,成為東陸開國帝王的左膀右臂,封王受土,得人人讚譽。母親感念表姨公家的撫養恩情,對幾位表兄都有推薦。
冉成林因為少年時遊手好閑,沒什麽真本事,裴擁俊怕他誤事,便給他尋了個箕陵城太守府裏的閑職。
怎料冉成林沒什麽真本事,但拍馬屁的功夫很是見長,有一年替裴擁俊入京送了一趟東西,不知怎的就得了當時丞相的青眼,提拔到了明城做縣令。不出三年,又提拔成了太守。
裴擁俊原本擔心他會誤了明城子弟,盯著明城幾年,見他雖然昏庸,但沒出什麽大亂子,才慢慢放了心。
這人在明城太守這個位置上一呆就是十一年,之後並沒有什麽進步。
而他的兄長冉成晉則一直呆在箕陵城,從軍西北,如今已是西北寒銅軍的安北將軍。眼見一母同出的哥哥成了人人敬仰的將軍,自己則沒什麽名氣,冉成林的內心難免不平衡,甚至在一次西北官員聚會時,曾公開質問過裴擁俊,說他待自己不公,沒為自己尋個好差事。冉成晉勸說他不要無理取鬧,冉成林還反過來辱罵自己的兄長是裴擁俊的一條狗,當時宴會上,幾人鬧得不歡而散。
後來裴擁俊去世,裴謝堂接掌寒銅軍,冉成林來箕陵城送過一次禮,以為她好拿捏,當場就以表舅舅的身份壓著她,想讓她將自己提到西北軍中來做參事。
當時裴謝堂拒絕了,冉成林憤憤離開,走時放了狠話:“我不仰仗你們裴家,一樣能飛上枝頭,大家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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