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是孽緣沒錯了(4/4)

錯,其他人倒是沒看見。”


斯文道:“我隻看見大哥二哥,確實人都忠厚,還有咱們的兩個兒子,都跟我們兒子小時候有七八分像。”


一提自己兒子,兩個人都沉默了,不知道兒子回來看見的是父母兩個人的遺體,心情會怎樣崩潰。


“之前的都不要說了,說了也是空,你去熬些粥,再讓大兒子去老宅說一聲,你們就不過去吃了。”


這個汪老三是會做飯的,當然也隻是把東西煮熟了,熬粥燒開水不在話下。


斯文點點頭,轉身出去了,他現在也不願意去見老宅的人。


汪老三的房子離村子有一段路,汪家兒子多,一分家,宅基地就根本不夠分,老宅附近就讓老二老四起了房子,老五買了村口人家的老宅重新起。


攤到老三,村子裏實在沒好的地方,這個人又偶發的詩情畫意,認為山腳下風景如畫,隨把房子起在西山腳。


好在背後是淺山,深山還遠的很,沒什麽大野獸下山,安全上沒什麽大事,何況院牆圍的也高,院門也結實。


袁春當年心裏也不喜歡來這裏,離村子有些遠了,實在冷清,唯一好的是,附近一些荒地,可以任你開一些,種些紅薯什麽的還是可以,水源也方便,村河的源頭就是從西山大石瀑流下的,河流離他家很近,用水很方便。


聽著外麵父子三人嘰嘰喳喳的聲音,她想想還是起來了。


隻是這些破舊的大棉襖實在不敢恭維,硬梆梆不說,又粗又大,冷風直鑽,她真是想不通,不是窮嗎?衣服為什麽不能做合身些?這樣不是能省些布嗎?


大慶朝一般人家穿的還是短打,做事方便些,讀書人穿的是長衫,至於城裏的太太小姐,則是裙子,大夏天也不能露出腿跟胳膊。


說起來本朝也算是開明,寡婦可以重新嫁人,男女可以說話甚至聚會,女子也可以出門做生意,但女子地位還是低,在家從父,嫁人從夫,夫死從子。


男人可以休你,娘家強一點的,實在過不下去,也可以和離,但孩子一定是男方的,你走了就走了,甚至一輩子也別想再見孩子了。


所以許多女子寧願死也不願意和離,不想現代離婚的多於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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