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找上門來?(1/3)

對於讓華衝揍人這事兒,蕭鵬毫無心理壓力。別看著西方國家整天吹噓什麽法治,其實有些事情連他們自己都無法定性。


比如說‘打架鬥毆’這件事情。


曾經有人遇到一個女子被一個男人毆打於是上去見義勇為救下了那位女子,結果倒好,三天後被警方涉嫌打架鬥毆故意傷害罪為由刑拘,關了十三天後檢察院不予批捕交了一萬元取保候審,結果沒幾天警方又以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再次移交檢方,檢方又不起訴。


這個事情當時可在網上引起了不小的轟動,怎麽說當地警方什麽的都有,搞的警察也是灰頭土臉。


事實上對於這個事情抱怨警察的隻能說他們無知。這事情跟警察可以說沒有任何關係。


警察的工作是什麽?有人報案他們就要調查!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調查清楚後案件交給檢察院去判斷這個案子到底該不該成立,如果檢察院認為這個案子成立,那就遞交給法庭,如果這個案子不成立,這個案子就打回去。


就像這個案子,那個開始被揍的男人受傷是事實,他隻要以這個為借口不斷找警察報案警察就要受理,到底是刑事案件還是見義勇為那是需要檢察院判斷的,如果警察不管這個事情那才是失職。隻要那個受傷的人一直告警察就不能不抓。


同樣,不管如何那個家夥受重傷也是事實,這就要當作‘違法’來對待。在檢察院出結果之前打人者也要被控製起來。最起碼是一個取保候審。


這個事情要怪隻能怪隻能怪那個打女人的家夥不要臉,警察隻是做了自己該做的工作而已。


最後結果是打人者沒事,被定性正當防衛還被當地政府頒發了‘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而警察卻為了這個事情背了不少黑鍋挨了不少罵。


這個事情也反映出一個問題,就是‘正當防衛’和‘鬥毆’實在難以分辨。國家也發現了這個問題,於是頒布了正當防衛指導意見和指導案例。不過有一說一。短期之內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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