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美這邊犯罪率實在太高,高到了監獄都不夠用的地步。於是這邊就采用了‘取保候審
的保釋金製度。也就是說一個犯罪嫌疑人被警察抓捕後,在候審期間隻要繳納足夠的保釋金就可以不用被關押在監獄裏。這樣國家省卻了一筆關押犯人的支出,而犯人也可以獲得足夠的自由。果在開庭那一天犯罪嫌疑人出現在了法庭現場,那麽保釋金就會如數奉還,可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出現在法庭的話,這筆保釋金就會法庭沒收。
而這個保釋金是不一定的,是根據犯罪嫌疑人的經濟情況來製定,有錢人定的高窮人定的低。理論上講就算是殺人犯也可以繳納保釋金離開監獄:隻要你足夠有錢!
基本來說除非是被判了死刑,所有犯罪嫌疑人基本都有資格獲得‘合理保釋’。就算是殺人犯在真正判處死刑之前也可以通過玩命上訴繳納保釋金的方式待在外麵。
當然,這些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也不是獲得了自由,是需要戴著電子腳鐐上繳護照限定在一定生活區域內,就像漫威電影裏《蟻人2》裏麵的蟻人那樣。‘長公主’現在在加拿大也是遭遇同樣的待遇。
就在幾年前舊金山一個李姓女華裔富二代就因為涉嫌和自己的男友們一起殺死她的倆孩子的爹她的前男友被捕。
當時法院給她製定了一個三千五百萬美金的天價保釋金。結果李家說自己沒有那麽多現金提出用房產的方式繳納保釋金,而加州法律如果不用現金繳納保釋金需要繳納的額度是原判決的兩倍,所以最後這位李姓華裔等於繳納了七千萬美金的保釋金,折合人民幣差不多五個億!她就這樣離開了監獄。
而她的保釋金還不是曆史最高的。最高的是2003年德克薩斯州房地產大亨羅伯特-杜斯特的保釋金,高達三十億美金!還是在那個年代!
順便提一耳朵,盡管那起案子是‘李姓富二代因為害怕失去兩個孩子的監護權而一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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