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了這場謀殺’,但是三年後她還是被無罪釋放,她花了幾百萬美金聘請來的精英律師可不是吹出來的。
這事情也充分說明了老美這邊法律的‘公平、正義’——誰有錢法律就替誰服務。
之所以能發生這樣的情況也跟老美的法律有關,這邊的定罪標準就是:寧可錯放一千,不能誤抓一個。除非有人能有直接100%證明人犯罪的證據,要不然他就是無罪的。
打個比方來說,蕭鵬和法比安一起去帕斯卡爾家,結果帕斯卡爾被兩人之中的一個人殺死,但是除非是鐵證如山的情況,隻要不能百分之百排除另外一個人才是真凶的可能性,那蕭鵬和法比安就都無法定罪。
在西方打官司有沒有好律師的結果真的非常大。雖然這邊法庭也會給掏不起律師費的犯罪嫌疑人指派免費的公設律師,但是這些公派律師往往都是衝著穩定工資來的,而且水平相對不夠,最關鍵的是幾乎所有的公設律師都要負責幾百件案子,怎麽可能把精力放在一個人身上?在西方國家不能跟有錢人鬥最關鍵的就是怕他們的律師。
那富人可以繳納天價保釋金出獄,窮人怎麽辦呢?
其實他們也不用擔心,在老美這邊有專門的‘保釋擔保公司’——這可是合法的存在。
被告隻需要給保釋擔保公司保釋金總額的8%-10%作為服務費,他們就可以被保釋出獄,當然,這筆錢他們是拿不回來的,不會因為他們到時候出現在法庭上就退給他們。
一直到法庭開庭之前,這些保釋擔保公司其實都不需要給法庭交任何的錢,如果那一天犯罪嫌疑人出現在法庭,他就賺了那10%的服務費,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出現在法庭,那他們就要給法庭繳納全額保釋金。
保釋擔保公司和犯罪嫌疑人也是有協議的——他們被允許監控犯罪嫌疑人,而且擔保公司是有把犯罪嫌疑人帶回到法院的權力。如果犯罪嫌疑人逃逸的話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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