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福晉有喜:四爺,寵上天! > 章節內容
nbsp; 一行走在蘇州繁華的街道,恰好碰見衙門的人在告示欄上貼著東西。 漸漸的,圍觀百姓也湊近,紛紛了解情況。 見狀,四爺抬腳往告示欄走。 待走近後,便頓下了腳步。 若音緊隨其後。 抬眼一看,那泛黃的告示已經貼上了告示欄。 衙役們貼好告示,就結隊離開,去下一個告示欄了。 那告示占了大半個告示欄,上麵密密麻麻地寫著行楷字體。 右下角還有幾個大紅的紅戳。 若音隻覺得那紅戳很熟悉,似乎在哪裏見過。 她歪著腦袋沉思了一會,可算是記起來了。 在紫禁城的時候,她見過這種紅戳。 每次朝廷各部下重大決定的時候,都會蓋上這樣那樣的紅戳。 難道,朝廷發生什麽大事了嗎? 想到這,若音細細看了看告示內容。 隻見那上麵寫著: 雍正三年七月十二日,通過揚州的一場女性遊行反抗,朝廷認為當朝女性地位確實存在核心問題。 為此,朝廷整改了大清相關律例。 首先,從前的“妻毆夫者,但毆即坐。杖一百,夫願離者,聽,須夫自告乃坐。至折傷以上,各驗其傷之輕重,加凡鬥傷三等。至篤疾者,絞。死者,斬。故殺者,淩遲處死。”廢除。 改為“妻毆夫者,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按凡人定罪,須夫自告乃坐,先行審問夫婦,如願意離異者,斷罪離異。不願離異者,驗所傷應坐之罪收贖,仍聽完聚。至死者,絞監候。故殺亦絞。若夫誣告妻,按誣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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