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彥剛進酒吧就跟朋友炫耀,東南山區的那棟房子,自己以十萬元的價格賣給他們一套安防係統。而這家的女主人這周都叫自己過去三次了,還是不知道怎麽用。最後一次開門時,她正穿著一件寬鬆的浴衣。
“你懂嗎?”黃彥把手放在胸部不停比劃道,“我對自己說,這位獨守空房的婦人有點寂寞啊。不就是這回事嗎?”
好友點頭附和:“一定要確保她丈夫不會回來,不然正好捉奸在床。”打了個哈哈,他借口去上廁所。
黃彥喝完酒臉色通紅,再加上酒吧的溫度有點熱,他鬆了鬆衣領,卻見一個陌生女人坐到了好友的位子上。
“我認識你嗎?”黃彥印象裏沒有燙著卷發的女性朋友。
“是的,你認識我,你對我熟悉的不得了。”
突然發現她有點眼熟,黃彥清醒了一些。“你想怎樣?”
“你不知道嗎?”
“我跟你沒什麽好說的。”
“你不用跟我說,但你總得對某人說。我原以為我能忘記這些,但我不能。”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黃彥兩手一擺,就這麽看著她。
“或許這能幫你想起來。”她拉開左臂袖子露出了一道剛剛凝合傷口的傷疤,抽出桌上的一張紙貼了上去,隨後狠狠按下,直到傷口再次流出血浸上了紙。將印有血跡的紙撕下扔到黃彥麵前說:“現在你忘不了了。”
“你瘋了。”黃彥起身就要走。
“在你承認你的所作所為之前,我是不會走的。”
黃彥還是離開了酒吧。
回到家,他立即打電話通知了一個人,說在酒吧看見了那個女人,她瘋了,劃破自己的胳膊,現在我們有麻煩了。
開什麽玩笑,他好像又聽見了女人的聲音。來到窗邊,透過窗簾間的縫隙看去,果真瘋女人追來了這裏。
黃彥怒上心頭,出去將她拉到了馬路上。“別靠近我的房子!再過來我就把你送進監獄。滾!”
“你準備怎麽和警方說?”
“你以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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