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某日有一官吏走馬於鬧市中,與一貴子相撞,繼而引起兩馬疾馳,造成市場攤販遊人受傷,財貨損失。


案子現場,官吏穿官服,腰間有信囊,佩帶大刀。貴子衣飾華麗,家世顯,且有要事在身,二人之間所造成損失與刑責該如何斷?


這是讓大家來討論怎麽斷案,那麽這就涉及到容律的普及,作為秀才公,這是必學課,但還是有不少秀才公,未必將容律都記住的。


畢竟科舉試重四書五經,詩詞文章,如非有中秀才公不打算再參加科舉試,而決定轉行去做狀師,那自然就不同了,必須熟讀容律不說,還得研究曆來案情作為學習案例。


這就巧了,葉九昭最近跟著母親學習的正是容律,而母親對容律的理解也一一告訴了他,令他對這本書特別的熟悉。


一旁的嶽家榮聽到這題之後,簡直是一臉的茫然,他才十二歲,開蒙沒有幾年,倒是因為聰明,年初縣試中了童生,還不曾參加院試考秀才。


夫子曾說在課堂上念過容律,也講解過一部分,奈何嶽家榮好玩,根本沒有記住,這會兒自家父親看來,他竟是搖頭。


“爹,你是知縣,你一定知道怎麽判,能不能將答案告訴我?”


嶽知縣聽了小兒子這話,氣不打一處來,這說的什麽話,這重點是斷案子麽?


這重點是要底下學子以此題來相互反駁,如同公堂上兩位狀師之間的較量,但通過他們的言詞而讓遲大儒看到他們的所學所想。


看來自家兒子還是太過稚嫩,參加公開課對他來說也沒有什麽用處,想要拜師遲大儒門下,還得另辟蹊徑。


這時底下的讀書郎已經開始辯護了,首先出列的是一位穿著青衣長衫的讀書郎,是其他郡來的,他就先開了口。


他認為是貴子的錯,貴子有要事在身,但貴子仍舊是布衣身,官吏不同,就這穿著與佩帶,可見是在行公事。


容律中有說,諸於城內街巷及人眾中,無故走馬者,笞五十,官吏顯然在行公事,貴子才是那個無故走馬者,不僅衝撞了行公事的小吏,還撞了街頭行人,貴子負全責。


這人說的話,引起不少讀書郎的讚成。


座上的嶽家榮聽了,立即對父親說道:“爹,他說的很對,我記起來了,容律中的確有這刑罰律令。”


嶽知縣見兒子至少能聽得懂,也能記起容律中的內容而感到欣慰,隻是當嶽知縣瞥到葉九昭身上時,他卻是紋絲不動的坐在那兒,小臉上滿是認真和嚴肅,靜靜地看著底下的人辯護。


對於這個孩子的淡定沉著,嶽知縣再一次震撼到,這是聽得懂還是隻因性子老實?


場中,又有讀書郎起身相辯,說是貴子無錯,錯的該是官吏。


為何這麽說,是因為這位貴子有要事在身,題中並無道明貴子可有高中?


可有官職?而官吏雖說穿著官服,帶有佩刀,也無明說他這是送信途中或者已經辦完事,正要回家途中。


所以從題麵上來看,至少貴子有要事在身,事急從權,真要判定是誰的錯處,還得從細節上盤問,就題來說,顯然貴子無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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