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Memcache::connect(): Can't connect to 127.0.0.1:11211, ������ӷ���һ��ʱ���û���ȷ�𸴻�ӵ����û�з�Ӧ�����ӳ���ʧ�ܡ� (10060) in D:\wwwroot\www.xsg.tw\inc\sql\memcache.php on line 24
(轉)南宋金銀交引鋪探究/李小萍(4/4)_混在1275_小說閣

首頁 > 混在1275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轉)南宋金銀交引鋪探究/李小萍(4/4)

等)是金銀鋪的重要業務之一。前引〈〈夢梁錄〉〉的“諸作打及爐鞲”和〈〈都城紀勝〉〉的“並諸作匠爐鞲”就是講的金銀打造。“諸作匠”意為有好幾個打造工場和工匠,“及”即鏤,指的是金銀雕刻,“鞲”即風箱,是打造金銀器飾和金銀貨幣時不可缺少的用具。可見,當時金銀鋪中的金銀打造業已具有一定規模了,所打造的金銀器飾以已具有一定的水準。


金銀是貴重物品。南宋對金銀的打算、買賣管理非常嚴格。宋時,金銀器飾及貨幣的打造多是官府征召民間工匠到文思院冶鑄。由於文思院的工匠工錢較底,手藝高超的工匠往往不肯前來就雇。因此,淳熙年間,曾改由臨安的“百姓作匠”或“金銀鋪戶”承攬金銀的打造,並規定支應官府差役的金銀工匠,要有一定數量的財產和兩名金銀鋪主作擔保,以防作弊,並負責賠償責任。慶元年間還規定上貢金銀須刻上金銀鋪名工匠的字號和監鑄官吏的姓名和職務等。出土的金、銀鋌上的“張鋪、王周鋪、沈鋪、謝鋪、石元鋪、石三郎、韓四郎、魏六郎”等名號顯然是受了這一規定的影響而鈐上的。同時這樣做的也是受這一保證質量、提高信譽的必要手段。《元曲章》(卷二十、至元十九年整治鈔法條)載:“金銀匠人開鋪打造,開張生活之家,憑諸人將到金銀打造,於上鑿記匠人姓名,不許自用金銀打造發買,若已成器皿,赴平準庫貨買”。由此可知:南宋金銀鋪打造金銀器飾的習慣到元初仍在沿用。


根據出土的金銀貨幣可知金銀鋌、牌的尺寸、重量、成色都有相對統一的標準。如杭州火車站西出土的六枚金牌長都在12,2左右CM,寬1,4,重39克,成色在95~99,9%之間。杭州長明寺巷出土的九塊金牌的形製、尺寸、重量、成色均一致,長2CM,寬1,2,重4克,成色98%。各地出土的銀鋌也有統一的標準,大鋌五十兩,中鋌二十五兩,小鋌十二兩半左右,這說明當時金銀貨幣的打造是根據一定標準,顯示一定的價值以便於流通。


金銀鑒定是金銀鋪誕生以來的一項不可缺少的業務。買賣、兌換金銀都必須要鑒定其真偽和優劣。自古以來鑒定金銀就有許多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方法是備有各種金銀成色的標樣,以比較觀察之標準。《春夠紀聞》(卷十)敘述了道人到當時號稱天下第一的汴京欒家金銀肆賣金一事:“行至都,以十兩就市,欒氏取其家金較之,則體柔而紫焰,即得高直以歸。”這則史料雖記錄的是北宋汴京金銀鋪鑒定金銀的事情,但南宋金銀鋪鑒定金銀也不外乎如此。


同時,在打造金銀鋌牌時,也必須鑒定其成色。南宋金鋌金牌上的“十分金”“十分赤金”,銀鋌上的“花銀”、“滲銀”等銘文都反映了金銀鑒定是金銀交引鋪業務之一。


結論


綜上所述,可以對南宋金銀交引鋪的性質、業務歸納出以下結論。


南宋金銀交引鋪是具有特殊功能的金銀鋪,它與前朝唐、五代和後朝的元、明、清單純的金銀電、銀肆、銀鋪、銀樓的最大差異就是除了經營金銀買賣、打造及鑒定外,還經營兌換“引”這種由南宋政府發行的有價證券和金銀與銅錢、金與銀的兌換業務,已具備了金融機構的許多特征,是中國最早的民間金融機構。


金銀的買賣與兌換性質截然不同。買賣是把金銀當作商品,而兌換則把金銀當作貨幣。南宋金銀交引鋪實現了金銀的商品與貨幣兩種屬性之間的角色互換,即可以買賣,又可以兌換。這一方麵是由金銀本身特點、功能決定的,另一方麵也是南宋時期金銀廣泛使用於民間的真實寫照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