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重案紀實:悍匪之王崔寶純 > 章節內容
幹白天幹,因為白天比較安全,警察一般都是晚上去查夜,很少有白天來查的。
但崔寶純在幹這件事的時候,一樣是連懵帶騙,連偷帶搶,本來說好了300,但完事了,直接叫幾個進來,連唬帶嚇的,可能就要你500,這種埋汰事,他這段時間也沒少幹。
另外崔寶純還雇了一些在車站附近做小生意的,給自己放哨,賣瓜子的、賣冰棍的、賣眼鏡的、修鞋的……都成了他的合作夥伴,一旦有警察過來,趕緊給自己通風報信。
屋裏正辦著事呢,收到消息馬上就疏散,讓警方抓不到現行。
在賭博當麵,崔寶純單獨拿出來一個房間,用這個房間設賭抽紅,什麽麻將、撲克、牌九,全部都置備齊全。
因為崔寶純手裏有錢,很快就混進了上層社會,也認識了不少有錢人,但凡是自己能接觸到的,他都會拉到自己這裏賭博。
1986年的年底,崔寶純找來了一個工程隊的包工頭,這小子過來之後,崔寶純找人合夥做了一次局,一晚上就贏了這個包工頭二十萬。
崔寶純就靠著這兩種方式,實實在在的賺了不少錢,但錢賺多了,肯定也會被警方注意到了,這個店裏又賭又嫖的,那肯定不行,必須要嚴查。
這次查的比較狠,白天晚上雙管齊下,張玉芬也被便衣警察盯上,等她帶著旅客回到旅館之後,沒多久就有警察進來抓人,但破門而入之後,卻什麽事都沒發生,連續幾次都抓不到證據,這就是因為外麵一直有這些做小生意的,給他通風報信。
白天抓不到,那就晚上抓,到了晚上,旅社也是時刻被人盯緊,結果還是一無所獲,因為晚上並沒有色情活動。
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既然被盯上了,肯定有被抓的一天,到了最後,警察還是在崔寶純的旅館,把一對賣淫嫖娼的抓了個正著。
隨後又有一個小子到派出所報案,在崔寶純的旅社被人搶錢了。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這小子跟著一個女的過來住店,住下之後,這女的就要和自己幹那種事,這小子不同意,但那女的說不幹也不行,不幹也得給錢。
這小子肯定是不同意,說什麽也不肯付錢,隨後崔寶純就帶著人進屋,打了這小子一頓,錢也被搶走了。
雖然報案人把過程說的很詳細,卻沒有實際證據,崔寶純到了派出所之後,說什麽也不承認,但賣淫卻是被抓到現行的,所以最後的處理結果就是,晶晶旅社停業整頓四十天,崔寶純開大會點名批評通報。
點名批評通報,在那個年代也是一個挺有時代特色的處罰方式,就是把一些危害不算太大的違法人員,帶到一個會場,公開批評指正,有點類似批鬥會的形式,目的就是希望違法人員能改過自新,崔寶純這下算是出了名。
這次通報批評之後,崔寶純挺鬱悶,這生意也太難做了,自己日防夜防,怎麽還是被發現了,要是再這麽幹下去,早晚還得出事,但問題是如果不幹啥違法的事,賺錢的速度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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