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就造成了有的犛牛五個月可以育肥一百多公斤,有的犛牛五個月下來體重才增長六七十公斤。
這下牧民可就不幹了。
因為牧民賣牛是按照犛牛的體重來賣的,而牧民繳納的育肥費用則是一定的。
打個比方,一頭犛牛牧民需要交納一千元的育肥費用,可有的犛牛五個月增重一百公斤,有的才增加了六七十公斤。交了同樣的錢卻達不到增重的標準,人家牧民當然不幹了。
所以金總在西海那邊創業的時候因為這方麵的事情可沒少操心甚至是賠錢。
吸收了金總當初的經驗教訓之後,劉墨昂他們三個在組建念青唐古拉生態牧業的時候,就避免了這種情況的發生。
生態牧業並不會向當地的牧民收取育肥費用,而是直接和當地牧民合作,合作的對象就是犛牛。
比如說一頭兩歲齡的犛牛在補飼育肥之前的體重是一百五十公斤,經過五個月的補飼育肥後,這頭犛牛的體重達到了三百公斤,那麽增加的這一百五十公斤中,有三分之一也就是五十公斤是屬於生態牧業的。
按照市場價,這頭三百公斤重的犛牛生態牧業收購的話,價格差不多是一萬塊,但因為其中有生態牧業的一部分,所以生態牧業隻需要支付給牧民二百五十公斤的錢,也就是大約八千三左右。少支付的那一千七,就相當於補飼育肥的費用了。
對於牧民來講,一頭牛少收入了一千七,這似乎有點虧,但實際上隻要會算賬都明白,牧民絕對是占了大便宜。
別的不說,僅僅是從養牛的時間上,牧民就可以節省一半的時間!
還是那句話,如果讓牧民放養犛牛,一頭犛牛體重達到二百五十公斤最起碼得需要四年以上的時間,三百公斤的體重那最少得養五年。就按二百五十公斤來計算的話,養四年賣八千三和養兩年通過補飼育肥同樣賣八千三,那個合適?
而且這麽做牧民一分錢不用掏,隻是把養了兩年的犛牛送到生態牧業來補飼育肥就可以了。而省出來的這兩年的時間,又能多養育一些小牛了。
隻要能如此的循環下去,這些牧民的收入將會比以前提升一倍!
而對於生態牧業來講,他們需要付出的就是支付給互助公司的牧草或者青貯飼料的資金。
按照生態牧業和互助公司簽署的合同,生態牧業將會按照市場價收購互助公司的燕麥草鮮草和青貯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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