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7.16已改)易青軼與《胤律典》(3)(2/2)

的強烈反對,命令仆從把他兒子捆綁起來,送去京兆衙門,並且即刻入宮覲見天子,為自己的教子無方向天子請罪請辭。】


沒有徇私枉法。


易青軼本該鬆一口氣,可這口氣無論如何也鬆不下來——兒子完了。


易青軼的夫人哭著道:“都是妾身沒有教好大郎!”


易青軼歎氣:“怎麽是你的錯?養不教,父之過。這些年我忙於公務,對大郎不夠上心,疏於管教!都是我的錯!”


易祖父捶胸敲拐杖:“都是我的錯啊!我這老頭子把大郎寵壞了!”


易青軼的兒子:......不是我的錯嗎?


【這件事情讓朱宣伊非常震驚,大義滅親說得簡單,做起來可沒有那麽容易。


此事一出,禦史台的官員馬上上書彈劾易青軼,易青軼主動接受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除了教子無方,易青軼本人沒有其他問題。】


禦史台的官員臉上洋溢著自信驕傲的笑容:


發現問題及時上書參奏,這就是我們禦史台!


多麽盡職盡責,部門的風氣多麽好呀!


想到這裏,禦史台的官員仿佛正氣在身,愈加神氣凜凜。


朱宣伊顯然沒有發現禦史台官員的小九九,讚道:“易青軼是如石碏那般純粹正直的臣子啊!”


薛澤若點點頭,心裏補充:可惜了。


【朱宣伊雖然看重易青軼,卻不可能為易青軼違背國法。


易青軼之子最終因為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易青軼的祖父聽聞噩耗很快病逝。


易青軼大受打擊,回闊別數十年的金謠縣老家守喪。】


美好的家庭因此破碎,錦繡的前程化為雲煙。


易青軼的兒子撲通跪在地上,終於有機會嚎啕:“爹,都是我的錯——”


長定殿,朱宣伊趁機說:“諸卿皆是我大胤肱骨之臣,是我左膀右臂。望諸卿務必以此為戒、遵紀守法,否則,法不容情,饒是我再惋惜再不舍,也不會寬恕。”


勿謂言之不預也!


出事別怪我沒提前警告你們!


朝臣們瑟瑟發抖,他們已經領悟到朱宣伊用人的標準:守法盡職 真才實學。


非常簡單,卻並不是每一個官員都能做到。


而且,自己守法還不夠,還要約束家人、族人。


不少人想到自家糟心的孩子——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義,回去該打就打,律法該學就學!


低調做人,謹慎做事!


【等到服喪期滿,朱宣伊派使者請易青軼還朝,易青軼自覺無顏再入朝為官,留在金謠縣教化鄉裏、宣揚律法,有力降低金謠縣的犯罪率,提高金謠縣的進士數量,為大胤的教育、普法事業做出貢獻。】


沈國公感歎:“易青軼之子當真害父不淺。”他話鋒一轉,看向陸逢秋,“如此看來,逢秋沒有孩子亦不是一件壞事!


陸逢秋:......


又對比!


能不能別比了?


幸虧我可憐的科舉同年易青軼不在這,否則聽見沈國公此言,恐怕較此前任何對比都要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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