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待修改 民法典(1/4)

(參考現行《民法典》)


圖書在版編目數據看不太懂,目光移到右邊的目錄。


目錄同樣讓人眼前一亮。


先不論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等詞匯的含義,一眼看去,目錄清晰明確、完整詳細。


第一,分門別類、條分縷析。


它分為編、章、節三個層次,三個層次縮進距離不同,讓人一眼就能明白,編、章分別包含了什麽內容。


第二,重點突出,內涵豐富。


目錄是對全書內容的精準提煉,在內容先後安排上可以體現編纂者的側重和思想。


《民法典》第一章為基本規定,以基本規定引領全書。


基本規定之後為自然人,將人放在最前,和《民法典》、國家的名字相呼應。


這充分體現,這部法典的編纂、這個國家的治理以人民為中心。


不知道通過細看法典,又能發現後世哪一些治國思想?


思想反映現實,從思想中也可以窺見後世朦朧的模樣。


朱宣伊滿懷期待!


第三,檢索定頁,簡便快捷。


每一個詞條後麵對應頁碼,方便讀者快速查找所需的法條,有利於節省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目錄裏看不懂的詞語太多了!


比如這法人、用益物權,就讓人一頭霧水。


朱宣伊和臣子們不約而同、迫不及待翻閱到第一章“基本規定”。


第一條是立法目的,裏麵提及“根據憲法,製定本法”,可見憲法是民法典的上位法,極有可能是法律中的“基本規定”,所有的法律都不能違反它的規定。


好奇!


以後會賣《憲法》嗎?


第二條是調整範圍,第三條是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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