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待修改 未來報刊:何以悲的來信(2)(1/2)

我是洛京人,因為洛京的吏員考試競爭實在激烈,所以選擇了較遠一些、競爭沒有那麽激烈的荷州,報的是荷州樂月縣縣衙刑房的書吏。


自昭文時《胤律典》編纂完畢,大胤崇法之風漸成。


在慈育院學習的那些年,《胤律典》是我等必須學習的課程。


曾記授課老師曾言,即便我們日後無法成為司法官吏,學習《胤律典》明白什麽可以做、什麽不可做,亦是身為大胤子民應做之事。


刑房的書吏,恰與我術業相對。


去之前,我想著山高水遠又如何,都是大胤的國土。


我憧憬著能夠協助縣官明斷案件,等到五年期滿,正式轉為有品級的朝廷命官——雖然隻是九品芝麻官,但總是讓我心生希望。


朝廷文書寫明報道的時間是九月,我八月就到了樂月縣。


初到樂月縣,我多少有些水土不服,因而臥病在床。


縣丞得知我已到縣裏,便令我次日便去縣衙報道工作。


這與朝廷文書規定的時間不符,理論上他們不能這樣做,理論上我可以拒絕。


然而這隻是理論上,根據朝廷的規定,我必須在樂月縣工作滿三年,否則不能離開。


為了和縣衙的上官和同仁打好關係,為了以後能順利地開展工作,我拖著病體去縣衙報道並正式開始工作。


工作的第一天,刑房的經承(頭目)在即將下值時把我帶到一麵書架前,上麵隨意地堆滿雜亂的卷宗。


經承讓我按照民事、刑事以及時間分類整理,並製作目錄。


當時,我疑惑,朝廷不是一直不提倡加班嗎?


這種念頭一閃而過,因為我自己找了一個理由:一定是非常緊急,必須要今晚完成,經承才會讓我加班做。


那一天,我直到半夜才拖著疲倦的身體回到租住的房子——幸好,那個地方離縣衙並不算遠,巡夜的人也並未因此找我的麻煩。


我一心以為自己做的事情是急迫而必須的,然而之後我發現,根本沒有人去看我整理的東西。


那些雜亂的卷宗根本不是必須要加班完成的,我漸漸明白,經承是故意要這樣為他自己立威。


我心想,他根本不需要這樣做。


他是我的上官,他說什麽我就會做什麽——隻要是工作範圍,隻要不違法犯罪。


可以說,我對樂月縣衙的第一印象並不好。


那時,我告訴自己,不能因為一兩次經曆就產生偏見——事實證明,感覺與第一印象非常重要,請盡量不要忽視。


樂月縣衙的人當然知道朝廷不提倡加班,可是他們總有很多加班的理由,而督查的官吏對此視而不見,甚至督查官吏自己也在加班。


反加班的風,輕輕地拂過樂月縣,卻並沒有吹落任何一枚葉子。


揚風化,撫黎民,審冤屈,躬獄訟,知百姓疾苦。


這是縣官的職責,也是所有縣衙官吏的職責。


刑房主管全縣訴訟、刑獄,同時要對縣民宣傳講解律例,這是昭文陛下時起,朝廷一直很重視的一項工作。


在洛京,人們時常能夠接受到這種宣傳教育,或是來自京兆府,或是來自刑部、大理寺、禦史台。


宣傳教育的手段非常豐富,或是栩栩如生的圖畫,或是生動有趣的表演,或是朗朗上口的歌曲,或是經典案例講解.....官府的宣教不是嚴肅的,而是逸趣橫生、深入人心。


但在樂月縣,宣教的手段就是將律例張貼在公告欄上——連講解都沒有。


我當然不讚同這種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