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驚!老祖宗們看到我的曆史直播了 > 章節內容
作“鄙”,所以“野民”又被稱作“鄙人”。
離都城遠近不同的“國人”和“野民”自然在身份上也是有不同的。
“國人”擁有議政權,受教育權,擔任官員的資格,同時也有納軍賦,服兵役的義務。
而這些,居住在遠郊之地的“野民”都是沒有的,不僅沒有,還要為國家擔任勞役和供稅。
周厲王時期將周厲王趕出國都的民眾指的也是居住在國都“國”裏麵的“國人”,而這次民眾暴動也被稱為“國人暴動”。
並不是因為全國的民眾都參與了這次暴動,才被稱為“國人暴動”。
這也是為何有人認為周厲王所經曆的這場暴動是被動搖了利益的貴族們發動的一場政變的原因。
因為沒有任何權力的“野民”是沒有資格參與這場暴動的。
而“國”跟“野”不同的製度,直到春秋時期中期才被逐漸廢除。
其中周天子直屬的“國”,即都城一百裏以內,又分作“六鄉”周天子直屬的“野”,即都城兩百裏以內,又分作“六遂”。
很明顯的,鄉是貴族們居住的地方,遂就是平民居住的地方。
鄉以下又分為州、黨、族、閭、比,五家為比,五比為閭,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
遂以下分為縣,鄙,酂、裏、鄰,五家為鄰、五鄰為裏、四裏為讚,五讚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
【周宣王在將土地給予地主們的時候就按照當時的鄉遂製度將民眾的管轄權一並給予了地主們。
而地主們在接手了民眾的管轄權之後,便有了建立武裝、征收賦役的權利,同時也要承擔起了隨從作戰、守衛疆土、繳納貢賦的義務。
而在當時周朝的軍製:
周朝的軍隊等級分為軍、師、旅、卒、兩、伍,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
即每伍五人,由一名伍長帶領;每兩二十五人,由一名司馬帶領;每卒一百人,帶領的人為卒長或者上士;每旅五百人,帶領者為帥或者下大夫;而每師兩千五百人,由師帥或者中大夫統領;每軍一萬兩千五百人,由軍將或者卿大夫統領。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