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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不相負(2/3)

遇到這種醃臢事,我有什麽辦法?可是毀了名頭,隻好另換個地方,再從頭來過。我已經老了,你不該為我耽誤了自己,我陪你幾天,不要你的錢,然後我就走,你也不許找我。”


楊承祖道:“那可不成。你人生地不熟,又能走到哪去。再說這事我估計後麵還會鬧的更大,你難道還要走出河南去?不如跟我走吧,我……我喜歡你。”


這是他這個生命中,第一個擁有的女人,於其有著特殊的感覺,並不願意就此與之失之交臂。至於其過去如何,他倒不是很在乎,又不是娶她做正妻,犯的上計較那些麽?


要知在大明朝,娶到名紀非但不丟人,相反是令自己身價大漲的事。正當紅的花魁娘子,是討不出來的。想要把當紅的行首納為私寵,必須要有錢有勢才能為之。比如另一個時空中,秦淮八豔之一的柳如是,把她娶為妾室的是錢謙益,至於冒辟疆和董小宛的故事,也是家喻戶曉,甚至連順治都牽扯了進去。


所以說在這個時代,沒人會歧視你娶一個名紀為妾,相反,倒是名紀自己會挑三揀四,非才子不肯委身。除非是人老珠黃嫁做商人婦,那得算好羊肉落在狗嘴裏。到了萬曆朝,有人因為叫囂名士不如名紀,還入了閣老法眼,被舉薦為官,自可知社會風氣如何。


所以他隻要不是娶如仙做正室,就不算丟人現眼,再加上這是他的第一個女人,難免有份情結在裏麵,也就要對她好一點。這事說來也沒什麽,她過去怎麽樣跟自己沒什麽關係,隻是今後隻屬於一個人就好了。其實她也無非是接待了一個級別比較低的惡客,導致拉低了她的聲望值而已。


按說這事也可以不了了之,隻是張嘉印覺得,自己堂堂兩榜,又是寫詩又是做畫,還要靠著縣令的身份,你還要半推半就,我這還沒弄上手,那邊來個粗魯的強盜,你就寬衣從了,我堂堂七品命官,難道還不如個強盜?


有他這麽個父母官與之為難,再加上行內的人推波助瀾,她的名聲注定是要惡了。以後想吃這碗飯並不容易,就算換地方,也維持不住花魁地位。


如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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