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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不相負(3/3)

傻子,你知道什麽。我們這種人,從小被行院收養,都下過藥,是不能生養的。我又老了,今年二十一,虛歲二十二,你虛歲才十七,沒聽說過,女大五,賽老母?等過幾年我人老珠黃,你就該嫌我了。我配不上你,也不能誤了你,可是我願意為你花錢,願意為你做一切,隻要對你有好處,你讓我陪誰,我就陪誰。我隻恨一條,就是遇到你遇到的晚了。明知道我們這行人對一個男人動真心是要倒黴的,這是行規,可是我……”


楊承祖道:“仙姐,別想那麽多,我會好好對你,決不相負就是。你想想,現在河南八府怕是你都不好立足,不如就跟我回去吧。我喜歡你,是因為你是我第一個女人,不是什麽大家閨秀的氣質,也不是貪戀你的容貌,隻因為你是我第一個女人,就想讓你跟我過日子。”


如仙眼下的局麵不容樂觀,她這種身份的紀女,不是說光會脫衣服伺候男人就行的。她的定位,更類似於後世的交際///花,迎來送往,周旋於文人才子之間,吃的是個名聲飯,就連衣服也不是隨便脫的。雖然不至於說真的賣藝不賣申,但至少要賣的有水平有技巧。


可是昨天她被那賊人睡了,這身價一落千丈,沒了名氣,這碗飯還怎麽吃?她以後要想還在這裏混,就隻能做那二三流的貨色,不問客人來曆,隻認銀子。而這樣的日子,基本都是過不長的,到了二十五六的時候,也就人老珠黃無人問津,晚景淒涼的很。


楊承祖給她的,確實是個好出路,隻是她對楊承祖動的是真心,反倒不想壞了她的前途。見楊承祖對她如此看重,幾次承諾要和她過日子,她隻覺得冰涼的心裏,多了一團火


“你也看見了,今天你那把兄是盯上我了,這香滿樓,我也不好混了。你說的對,也許我是該考慮考慮,為自己贖身的事了。你對的起我,我就要對的起你,這個客,我是不會再接了,我為你守著身子。其實那賊頭,不過是個銀樣蠟槍頭,不中用的貨色。他隻是怕他的部下知道,故意在我這磨蹭,還要我叫,實際他根本不成。我跟你說一句,這些人根本不是什麽白蓮教徒,他們應該是軍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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