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意外的收獲(1/3)

“算了。”普特曼斯知道胳膊扭不過大腿,隻得勉強同意了,反正丟了台灣,巴達維亞對他的處罰,絕對不會輕,為了孩子,再多一點懲罰也無所謂了。


“我就知道長官閣下是個憐香惜玉之人。”鄭芝龍向普特曼斯伸出了拇指。


當普特曼斯聽了還要賠償大明海軍損失一百五十萬兩,臉都變色了,“不行,這絕對不行,我無權簽訂這份協議,你要殺人就殺吧!”他緩緩閉上眼睛,慘白的臉上,任誰也看不出有什麽表情。


“好吧,我會直接找你們東印度公司的總督要。”鄭芝龍知道普特曼斯說的是實話,他隻是台灣的長官,現在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資產,已經被全部沒收了,他已經沒有任何可以執行的財產,一旦回到巴達維亞,還不知道會受到什麽樣處罰呢!


其實鄭芝龍本來也沒打算要什麽賠償,他的目的,還是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資產,這才是最現實的財產,至於賠償的事,他本來是準備讓普特曼斯討價還價的,既然普特曼斯已經放棄了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所有資產,他的目標已經全部達到了。


既得隴,複望蜀。


普特曼斯同意大明沒收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全部資產,鄭芝龍開始真的考慮賠償的問題了,至少他要做好這一手的準備。


在人質與贖金的問題上,普特曼斯也是無能為力,他隻向鄭芝龍做出口頭保證,如果有機會,他將向總督代為傳達,至於東印度公司是否同意贖人,他普特曼斯無能為力。


正式的《明荷台灣協定》隻有前兩條,協議一式兩份,每份協議中都用漢語與荷語各抄寫一遍,由鄭芝龍和普特曼斯分別代表大明、荷蘭簽字,簽字之日,協議立即生效。


從《明荷台灣協定》的第二天起,普特曼斯在陸戰隊士兵的陪同下,先後到達汕尾的赤嵌城和新港社、目加溜灣社、麻豆社等村落,勸說當地的荷蘭軍人,放下他們手中的武器,向明軍無條件投降。


而鄭芝龍為了感謝普特曼斯與大明海軍的合作,將允許他乘坐一條荷蘭中型艦船離開台灣,並撥給二十名水手和十五名士兵,這些先行離去的荷蘭人,都不用交納贖金。


當然,現在還不能釋放普特曼斯,明軍還沒有完全收複台灣,南海艦隊入駐台灣的訊息,暫時還不能公開。


鄭芝龍讓已經經曆過戰鬥的陸戰第十旅鎮守台南地區,改熱蘭遮城為大員,赤嵌城為汕尾,陸戰第十旅的臨時駐地是大員,同時分兵駐守整個台南地區。


為了保障大員的海上安全,鄭芝龍留下了五艘福船駐守在大員港口,南海艦隊受損的艦船,暫時在這裏維修,俘獲的荷蘭艦船也會停靠在這裏。


台灣南部的土著,在荷蘭人的眼中,他們還未開化,但鄭芝龍直接將他們看做是漢人,他們因為各個朝代的變遷,為躲避戰亂才跨海來到台灣的,這些漢人百姓,原本就不識字,所以來到台灣之後,逐漸忘記了他們過去的曆史。


這些漢人的後裔,受盡了西夷的欺淩,現在大明的艦隊來了,鄭芝龍要喚醒他們沉睡中的記憶,讓他們重新回歸漢人,回到大明的懷抱。


土著們在與荷蘭人的戰爭中,因為武器及其落後,根本勝少負多,而且傷亡也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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