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古典學說認為,“兒童不能預謀犯罪”,“七歲以下的兒童不可能有犯罪的意圖”,7歲以上14歲以下的孩子被認定為“不能有罪”,即便是犯罪也不需要承擔責任,因為古典法認為不可能存在天生壞的孩子,也沒有不可挽救的兒童。
波莫娜可一點不這麽想,這世上有一種“絕症”,叫做貪玩和懶惰,她可以做在休息室裏放會唱歌的植物,啟發孩子們對植物的好奇心和興趣,讓他們不自覺地自然學習,卻無法做到讓他們“自覺”、“自願”得學習。
適當地鞭策有助於前進,可惜體罰已經不允許有了,尤其是寄宿學校這種對外完全封閉的環境。
羅馬法古典學說成為世界各國未成年保護法的立法的基本理論,在英國普通法裏,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財產,家長對孩子有絕對權力,甚至可以虐待和遺棄。
但隨著人權事業的發展,這種現象正不斷被人無法容忍,於是就出現了“國家是未成年人最高監護人”的衡平法,這一則衡平法的目的不僅是處理危害未成年人的家長,也是在突出“監護思想”。父母都不能隨意處置孩子了何況是老師,然而烏姆裏奇在學校任職期間,設法讓魔法部同意了可以鞭打學生,這個最高監護人都同意可以打孩子了,那麽家長自然也可以打了。
這時候又有人說孩子不能打,東方有句哲言,慈母多敗兒,小巴迪克勞奇的母親就是典型,她可以代替兒子去死,去阿茲卡班被攝魂怪親吻,可是小巴迪克勞奇最後還是沒有悔改,閃閃將自己的母愛加注在他的身上,他最終還是假扮穆迪,和食死徒攪合在一起,最終被抓去阿茲卡班執行死刑了。
一家人全死光了,這下子有人是真的滿意了,封閉的寄宿學校和監獄差不多,都是與世隔絕,監獄裏經常發生暴動,學校裏麵也容易發生事故,人的負麵情緒會不斷積累,到一定程度就需要釋放,魁地奇是個很適合發泄的運動。然而和真正的暴力比起來這都不算什麽,在哈利入學前格蘭芬多一直被斯萊特林壓著打,魁地奇杯的冠軍一直是斯萊特林,他一出現這種情況就顛倒過來了,要說偏心阿不思還不是一樣偏心。
每個老師都有自己獨特的風格,斯拉格霍恩的辦法是用花言巧語騙學生,自己有多麽賞識他,“可怕”的斯內普沒有這種狡猾。
沒有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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