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十日談(3/4)

·薄伽丘那種罵法相比,采科·達斯科裏和布魯諾隻是說地球是圓形的、地球圍繞著太陽轉,哪一種更挑釁了教會的權威呢?


1998年梵蒂岡向來自世界各地的30位學者開放了聖職部所保存的檔案,學者們最終寫出了長達800頁的報告,並在羅馬召開新聞發布會將之公諸於眾。他們的結論:那些被送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人,不少都受到的公正的審判,刑訊逼供並不常見,他們中隻有大約1%被執行了死刑。


在北美殖民地時期,西班牙殖民地的宗教審判也沒有新教多,塞勒姆女巫審判是在新教徒的領地裏發生的,在羅馬帝國的《查士丁尼法典》中,宗教上的異端信仰是一樁死罪,因為這挑戰了皇帝的權威。


在各個領地上,被控為異端的人將在當地領主那裏接受審判,不論對於皇帝還是地方領主,要從神學上判斷“被告”到底是不是異端,這是非常困難的事,因此歐洲各地有無數的人被世俗統治者處死了,既沒有公平的審判,也沒有任何上訴的機會,根據當時的世俗法律,異端背叛了上帝和國王,死不足惜;而在宗教世界看來,異端們隻是離群的迷途羔羊。主教有責任按照耶穌基督的教誨把他們帶回正途,中世紀的世俗領袖們汲汲於捍衛自己的王國,而教會則在努力拯救靈魂。


遊牧民族中沒有巫術嫌疑,反而巫師被崇拜,不論是吉普賽女巫,還是蒙古的薩滿。


在生活艱難的年代,沒有村莊,每個人不容易把失望的情緒轉嫁給鄰居,距離產生美,定居的農民被捆綁在土地上,他們不得不與同胞們一起生存,同時有大量衝突的理由,比如你的羊吃了我的麥苗,我的樹遮住了你房子的采光,他們又沒有釋放仇恨、嫉妒或者猜忌等激烈情緒的渠道,向宗教審判所“告密”這種行為既可以報仇,又可以泄恨,縱使是誹謗又能如何呢?


宗教裁判其實是為異端分子提供了一種逃脫死刑並重返社會的方法,他們本來可能會成為世俗領主或是暴民統治的犧牲品,有一個意大利婦女,在被宗教審判所赦免無罪後,被暴民用石頭砸死。但是一旦那些審判法官確定,某隻“羔羊的離群”是出於故意,宗教裁判所就隻能“別無選擇”地將不知悔改和頑固不化的異端分子逐出教會,或交由世俗統治者處理。盡管如此,從總數上來看,宗教裁判所仍然拯救了許多無辜甚至是不那麽無辜的人。


“消滅宗教裁判所,解放西班牙人民”,這正是拿破侖推銷大革命的口號,然而革命法庭在西班牙的罪行,卻遠遠超過了西班牙的宗教法庭,他把法國大革命恐怖統治那一套拿到西班牙來了。


柯南道爾有段時間想結束福爾摩斯才寫了福爾摩斯和他的宿敵-莫裏亞帝教授在瀑布決鬥,福爾摩斯“死後”他才能寫他想寫的曆史小說,可是即便是他那樣的暢銷書作家,曆史小說還是沒人看,最終他不得不繼續用福爾摩斯這棵搖錢樹掙錢。


標準的驅魔程序中有一個問題,就是確定某個人是否“著魔”,著魔可以輕易得導致巫師審訊,盡管“靈感”並不總是與著魔聯係在一起,但“著魔”有時會讓人失去自我控製,和發瘋差不多。


與此同時會產生源源不斷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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