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Mr. Mn”(3/4)

們表演的舞台。


而法庭外,每天都有一批“曼恩家族”的成員坐在門口,這個“邪教”的領袖查理·曼恩是個非常有魅力,擅長催眠洗腦的慣犯,他帶領他的徒眾,往往無日無夜的在一起圍聚,唱反戰的歌曲,像心靈導師一樣用愛、和平、自由、對未來的憧憬向一些中產階級的青少年洗腦。


犯下震驚整個洛杉磯凶殺案的四個年輕人三個是女孩,一個是男孩,而這個名叫查爾斯的男孩是所有老師、家長眼中的乖孩子、優等生,很難相信那個外表溫順的鄰家男孩能對一個素未謀麵的人捅51刀,並且其中有個受害者還是孕婦。


還有一個女孩兒,她以前是亞拉巴馬州教堂合唱隊的成員,後來還考進了一個天主教大學,隻是她後來和姐姐一起搬到了洛杉磯,然後她就以驚人的速度變壞了。


她居住的新社區對傳統的一切都持蔑視態度,這種“自由”正好是姐妹二人想要擺脫父母管教的原因。


就是這個曾經的好女孩,後來成了主謀,而負責動手的男孩則是主要執行殺戮的人,另外兩個中途輟學的女孩則負責“布置”現場。


當“心靈導師”曼恩出現審訊時,他的那些年輕的信徒們全部站了起來,好像在歡迎他。


‘你也想要那樣的審訊麽?大衛?’


米爾斯聽到一個聲音說。


“不。”米爾斯說。


‘那你想要什麽?’


本能是一種通往死亡和毀滅的驅力,“死的本能”是一種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的驅力。


生的本能是可以理解的,隻要是任何一種沒有自毀傾向的動物都會比擁有自毀傾向的動物活得更成功。


然而進化論中,“攻擊本能”是自然選擇出來的,比起掉頭就跑到諸如羚羊之類的動物,那些懂得守護自己的領地、配偶、資源的動物,比如獅子、狼往往會活得更好。


在攻擊的過程中很容易受傷,受了傷就會死亡,這種內在的攻擊驅力和食欲、**一樣會隨著時間積累,最終到宣泄的那一刻為止。


“我想活著,活得比以前好。”米爾斯說“我不想去監獄。”


“那就照著我說得去做。”米爾斯聽到對麵的人說,那是他的律師。


就連那個貪婪成性的律師也有愛他的人,比如他的妻子,還有他的“徒弟”。


米爾斯殺了約翰·杜算是替他報仇了,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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