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係著上帝與他原本的選民所定的古老契約,第二項契約國王要像人民保證施行公正的統治,而人民則臣服於他,因此國王受到契約的約束要施行公正的統治,而臣民則與上帝有約看守他們,使之統治公正。
當國王不能公正統治時,人民可以解除對國王的效忠,正如羅馬法的自然法則中,如果國家暫時的主人沒有正義,也即他們的行事有違自然法,擁有正義理性的人就沒有服從他們的道德義務。
除去華而不實的“自然神明”,人的自然狀態如同原始人,他們是不需要政府存在的。利維坦和野蠻狀態沒有中間地帶,讓人們覺得可以留在國家體係裏的除了公正和正義,就是武力和恐懼。
西塞羅在國家篇中寫過:在國內衝突中,如果美德的重要性高於數量,我想弄清楚公民的質量而不是搞清他們的數量就是應當的。
當伏地魔帶領食死徒們攻擊霍格沃茨時,他們的數量遠高於守護霍格沃茨的人們,這些人裏還包括相當數量的孩子。
決戰前萊姆斯曾對金斯萊說,戰士的意誌才是勝負的關鍵,而不是隨從的多少。
如果之前伏地魔組織的混血法庭是有失公正與正義的,美德的重要性在這場戰爭中便高於數量,而造成這一結果的前提是巫師的人口基數,巫師可不像麻瓜人口那麽多,可以隨意揮霍。
美哉,美利堅當然是希望自己是被愛的,實際上卻是揮舞***大棒讓弱者屈服。
精英們以為人多得是,隻要長期保持一定事業人口在崗的人們就會畏懼失業,從而任其剝削,一句你不肯幹有的是人幹就可以讓有家事的人屈服了,這點在大蕭條時期實驗過,那個時候夫妻不離婚隻是因為兩個人湊合著過要比一個人獨自過日子核算點。
人是多得是,配合他們的民眾卻越來越少,自1980年以來美國大選的投票率徘徊在48%到57%之間,歐洲的投票率是70%左右,法國的投票率則是80%,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是美國人越來越不相信他們的政府,每次美國大選都是一場選戰,政客們要把支持自己的人們賦予選舉權,就和英國的議會改革一樣,一開始選舉權隻在有資產的人,後來擴大到工人以及女性,這讓相當一部分選民對政治失去了興趣,根本就不去注冊選民,大選的投票率就提不上去了。
現階段美國大選的參與者都是有相對穩定收入、有固定住所的,也就是說居無定所的年輕人和流浪漢都沒有選舉權,一旦取消必須有固定住所這個規定,競選結果將發生難以預料的改變。
傳統意義上低收入人群、移民、年輕人都是弱勢群體,他們支持的是民主黨,但是,得了吧,布魯斯韋恩那閃閃發光的父親怎麽會在意一個街邊乞討的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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