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地獄皇後(四十七)(2/4)

時藥效對於病人來說是福音,意味著再也不會在半夜止痛藥失效時被痛醒,可以一覺安穩地睡到天亮。


正是因為考慮到這種危險的成癮性,在奧施康定上市前美國的醫生都把尼古丁類止痛藥看成是洪水猛獸,一般隻給長期癌症病人或者已經病入膏肓到了生命晚期的病人使用。


但流浪漢的情況非常特殊,當時製藥公司的公關團隊將“疼痛”賦予了情感意義,止痛不應該隻是癌症病人的特權,更應該是所有疼痛病人的天賦人權,潘多拉的魔盒就這樣悄悄地打開,1996年全美國醫生開出的奧施康定處方還隻有30萬張,到了2001年已經漲了20倍達到了600多萬張。


奧施康定之所以被認為是神藥就是因為12小時藥效,如果沒有這一點,那它和普通的止痛藥就沒有任何區別。


為了維係神藥的形象,製藥公司要求全美所有醫生,一定要堅持讓病人按照12小時一次的頻率服藥,絕對不允許病人自行縮短用藥間隔時間。


可人們很快就發現藥效維持不到12小時,一是病人產生了耐藥性,一個是因為虛假宣傳,於是製藥公司要求醫生加大劑量。有的銷售代表甚至私下提醒醫生,可以告訴病人每次的服藥劑量沒有上限。


雖然法律規定每個處方都是一次性的,配藥量不能超過30天,用完後醫生才能再開,病人也不能提前去開藥。但上癮的人為了多拿藥隻能想別的辦法,比如同時看好幾個醫生,再到不同的藥店取藥,這樣一次就能拿到很多奧施康定。


一時間各種小診所遍地開花,癮君子甚至跨州去開藥。如果有聯邦低收入醫保,三十天的藥量才3美金,而市麵上的藥要好幾百美金,有利可圖就催生了黑市交易。


到後來甚至醫生的空白處方箋也可以在黑市上賣。再後來情況就更加失控了,有些“中間商”甚至把藥碾碎了賣給了孩子們,這時趕走流浪漢的警察找上了他。


為被捕者提供合作和改善其處境的機會是招募線人的“最常用”手段,對於警察而言,被捕者一旦入獄,他作為線人的價值就會大打折扣,因為很快他被捕的消息將在大街上傳播開來。


即便證據不足警方也會為了招募線人而故意接近或逮捕某些人,當潛在線人相信他的言行可能會被起訴時,他就會同意合作。一旦線人同意合作他將與警官達成協議,這種協議可以是書麵的,也可以是口頭的,相關細節將在今後的活動中敲定,聯邦還在開支中設有線人費。


法國人很懂“禮貌”,他們知道商業活動中不可避免得會出現貪汙受賄,於是法國政府給了那些大型企業一個特權,可以通過退稅的方式來獲得“津貼”,而這一點正好中了《反海外賄賂法》的下懷。


美國要通過一部法律很難,可是修改卻很簡單,這部休眠法慢慢啟動需要一個適應過程。一個狙擊手要培養出來需要大量練習,一回生二回熟,慢慢就熟練操作了。也就是說這次塔拉罕事件隻是一個練手,涉及到的隻是阿爾斯通下麵的子公司,並沒有涉及“目標”本體,同時通過這次實驗美國司法部門也驗證了他們在2000年埋下的“伏筆”。


2000年時美國政府通過OECD,也就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將敢反抗美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