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包薯片才多少錢。
眾多企業從中分到了一杯羹,每年有數億美金的收入,而那些人的下場如何,那些在辦公室裏吹空調的白領不會管的。
美國法律裏不允許人在車裏睡覺,有些人隻能在人行道上睡覺,後來下起了雨,她跑到教堂裏睡,就這樣還是有人收到了400美元罰單,因為她犯了非法入侵。
總之在美利堅合眾國你不能成為弱者,成為弱者你就會被很多人往死裏踩,一直到你活不下去為止。
同時你不可以犯錯,一次都不可以,有個聖路易斯的單親媽媽,19歲時收到了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29歲還沒有還清,當時她還在上大學。
公司不會聘用身負逮捕令的人,同時房東也不願意租房給她住,因為逮捕令上沒寫她為什麽被通緝,它隻寫了她是逃犯。
十年來她隻能幹低端工作,繳納罰金、生活費、學費,不過在她還有12個學分完成大學學業的時候她被捕了,因為她沒有繳清違章罰款,而事實上她每月都按時交了,但監管公司沒有提供收據,這個單親媽媽遇上了和辛迪一樣的情況。
誰會相信呢,電影裏那麽富有強大的美利堅合眾國有一半人在緊急情況下拿不出400美元。
輕罪製度可以理解為一種變相的征稅方式,這也是盎格魯撒克遜人比高盧人聰明的地方,他們沒有向所有平民宣布“我們要加稅啦”,而是各個擊破,讓警察以創收的方式,向單個人找茬勒索,反正不給罰金就發逮捕令,一個清白的人的“美國夢”就此結束。
根據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警察有可根據其掌握的案件線索來界定和扣押範圍的權力,如果警察沒有證據證明一個人犯罪,就無權阻止他離開,如果警方產生了“合理懷疑”,則可以施以“調查拘留”,這種扣押方式被稱為“特裏攔截”。
在街上發生的攔截通常還伴隨著全身搜查武器,也就是搜身,比如一個遊客,拿著地圖問荷槍實彈的警察先生,警察的回答可能是大聲吆喝著說“麵朝牆站著,雙手舉過頭頂”。
遊客最好期望那天沒有感冒,身上帶著藥片。
國王赦令可以朝令夕改,大陸法的法條卻不會改,普通法那麽多案例,丹寧審20世紀的案子,用19世紀的法律條款。
北美13州建國時的殖民地代議製後來被議會總統製給取代了,是順應時代的發展,還是拿破侖賣路易斯安那時就想到這一點呢?
反正購買路易斯安那的美國人不像購買阿拉斯加時那麽興高采烈,用一個種植園主的話來說“購買路易斯安那是有史以來發生在我們身上最大的詛咒。”
對種植園主而言,他說的對。
要是這時候有人跳出來說美國還是代議製該多好,這樣大家又可以聊“無代表,不納稅”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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