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花之爭(十二)(1/3)

根據《大清律例》第152條,反對禮數者,如巫師、邪教教主、異端邪說的倡導者等,都是有罪的,傳播邪書者,蠱惑人心者,用心寒或布告煽動暴亂者,私自印刷、散發或在公共場所宣講叛亂文本者都是有罪的。


尼克又一次打開了那張紙條,剛想把它給燒了,猶豫了一下又將手收了回去。


這是證據,如果真的有人打算製造混亂,那麽至少該讓守軍有防備。


曹曦是提督的包衣佐領,據舉人所說相當於軍師,掌管兵籍、訴訟等,並不統兵,主要的水師駐紮在HZ,康熙七年因為GD水域太平無事而遭到裁撤,最近幾年因為海盜才在虎門重新駐紮。


水師的力量一直不被滿清重視,船上的武器也以長槍、佩刀為主,根據一位曾經被鄭一綁票,後來又以7654西班牙銀元贖出來的英國“肉票”的描述,海盜的裝備之精良跟大清水師不可同日而語,因此不僅屢敗官軍,甚至還能重創葡萄牙艦隊,把澳門圍困得近乎斷糧。


他們在香港有營盤,還有造船廠,並且借鑒先進的科學技術,有一次他們和英國戰艦交火,發現英國人發射的是24磅炮彈,幾個月後這些海盜的船隊也裝備了同樣的新式大炮,而這些炮的來源據說是和英國海軍一個地方。


考慮再三後尼克還是決定去找提督,他拿到它的時候仿佛皇帝賜給他的一杯毒酒,甚至比毒酒還要恐懼,臉色蒼白,頭一個反應是把它毀掉。


尼克阻止了他,雖然他被嚇的臉色發白,但這時最重要的不是將頭埋在沙子裏。


做完了他該做的事後,尼克離開了提督府,然而他剛出門就碰到了一個人,這人就是上一次將名片給他的東印度公司員工哈羅克,他依舊沒有放棄讓尼克繪製沿海地圖的提議,並且這一次他帶了金條。


毫無疑問,有人跟蹤了他,以為他沒有錢購買昂貴的禮物。


即使尼克拒絕了,他們也會找別的人來繪圖的。


一直以來尼克都沒有深入思考過神學的問題,他的家庭教師告訴他,道教追求的是心靈淨化的過程,隻有心靈達到淨化的境界才能喝到不老藥,住進鳥語花香的天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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