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奏折要寫字,寫信也要寫字,舉人即寫過奏折,也在街頭擺過攤,靠替人寫家信、橫幅、對聯之類為生,以前方觀承不也曾在東華門幫人測字謀過生。
十阿哥胤??很喜歡結交奇人異士,如果不是他介紹張明德給胤禩認識,張明德又不說那些“命中注定”的話,可能胤禩也不會參與奪嫡。
大清律沒有規定乞丐不能考科舉,卻明確規定了反對禮數者,如巫師和邪教教主都是有罪的,傳播邪書、蠱惑人心、用信函和布告煽動叛亂、私自印刷、散發、或在公共場所宣講叛亂的都是有罪的,這些人當然不能科舉。然而方觀承的問題並不是他算命先生的身份,他是文字獄的幸存者,如果不是因為他太年幼,本來該被發配到HLJ。
對於文字獄的恐懼讓官員們在寫奏折的時候戰戰兢兢,生怕自己的也犯下“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的忌諱,也就有了幕僚代寫的“傳統”了。
舉人全家就他一個人了,如果出了問題,小郡王也可以把責任全推到他的身上。
“拜門”是清代官場盛行的儀式,拜門需要請人代為介紹,然後向拜者呈上“門生帖子”,並繳納“贄敬”,通常是財物、禮物,地點也是自己的家,不過,欠債還錢不是天經地義的麽?
乾隆五十一年,湖北遇到了荒年,一個名叫劉大麽的農民到處借糧,當地鄉紳梅調元擔心自己家被連累,就讓自己的兒子,將劉大麽等人捆到僧寺拷打,然後將二十三人一起活埋了。乾隆知道後非常憤怒,當時為了賑災,已經開銷帑幣五百萬兩,隻有賑災不力,災民不能沾到實惠才會搶奪米糧。於是湖廣總督、布政使、按察使孝感知縣全部革職拿問,梅調元則被淩遲處死。
別人有餘糧、餘錢憑什麽一定要借給你呢?萬一你還不上怎麽辦呢?
因為利息高,別人才願意借貸出去。漢朝七國之亂時,為了平定叛亂需要籌措軍費,出征的貴族也曾借過商人財物,答應贏了之後十倍奉還。如果他們輸了,那麽商人的投資就會承擔全部損失,而他也不可能找著活人索回那筆錢了。
也有被高利貸逼到家破人亡的,李衛在擔當直隸總督期間曾經上了一個折子,把因為高利貸典當而當死的田產物歸原主。
直隸的土地兼並非常嚴重,他們會以土地作為抵押借高利貸。百姓還不上錢流離失所,就跑到富庶的地方,一般都會去江南,在南方當乞丐也比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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