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視線回到了書上。
前任總是會留下一些瑣碎而麻煩的事,就像提督離開廣州的時候留下了很多沒有解決的問題,前任南河總督也留下了一些沒有處理的案件,其中有一項是衙門成員內部的糾紛。
嘉慶二年白蓮教起義的規模越來越大,其中有一夥流寇自奉節沿江而下,到達了“楚境”,沿途匪逆響應,竟然有了要攻打清江浦“常盈倉”的計劃。
常盈倉在淮安的城牆外,雖然有糧役值守,一旦這個國家級糧倉落入白蓮教手中後果不堪設想,於是領侍衛內大臣和剿匪將軍率領川軍,與鎮江總兵所率領的北府兵一起對其進行追剿,在主力被打散後,其餘人化整為零,化妝成普通人的模樣在“楚境”的城鄉活動。
南河總督的工作是清理河道、防止堤壩決口,和剿匪、緝拿都沒有關係,但是不論是疏浚還是修堤壩都需要人手,於是一些白蓮教徒就混入了運河工人之中。
幹這個活的工人流動性很大,很多時候是“以工代賑”的災民,對於身份的核查也比較難,而且這些白蓮教徒不僅僅借用修運河掩蓋自己的身份,還伺機破壞,將用於修大壩的材料給點燃了,造成了很大的損失。
不得以之下河道總督隻好與江蘇、AH巡撫等合作,對河工進行篩查。
當時的AH巡撫還是閔鄂元,就是那個寫了一封奏折,饒李侍堯不死的AH巡撫。官員也有考核機製,破不了案肯定要被懲罰,抓人是有獎勵的。一個知縣加上養廉銀,總共也才1000多兩銀子,可想而知典吏及數目更多的衙役們的個人收入是多少。
衙門收取的堂費的多寡是影響民眾是否決定將糾紛告官的重要因素之一,比如一個案子總共10兩銀子,斷然不會有人付10兩銀子的堂費,即便一人付五兩也不肯的,辦案的差役們也會從中得到案費2兩至4兩。可是差役們會慫恿民眾打官司,案費是縣衙衙役們的重要收入之一,盧見曾最初在四川洪雅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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