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白色母雞做供奉的是聖阿沃伊,祈福的人在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先給供奉,假如聖徒不肯施恩,布列塔尼人會和鐵匠那麽威脅,鐵匠先威脅再給供奉是不符合“流程”的。
這件事被一個修道士寫進了筆記裏,不知怎麽到了魯昂圖書館,被喬治安娜看到了。
布列塔尼人會以自身利益為出發,與聖徒進行交易,聖徒會根據信徒指定的恩惠要求不同的回報,每個聖徒都有自己的癖好。
德國的骸骨會被裝飾黃金、珠寶,但這些“聖骨”往往是生前身份顯赫的人,並不全是聖人骸骨,隻是梵蒂岡16世紀封聖的時候一起封了。
每個地方的風俗不同,薩克利法典在加洛林王朝時代被翻譯成德語流傳,成為“蠻族法典“,多次修改後,16世紀的女人變成了沒有繼承權。在《傲慢與偏見》裏,本內特太太擔心自己會被侄子趕出家門,想將伊麗莎白嫁給他。
查理曼死後帝國就陷入了分裂,東法蘭克王國在10世紀形成神聖羅馬帝國,孩童王路易死後加洛林王朝在東法蘭克的統治就終止了,但蠻族法典依舊使用,直到查理五世頒布《加洛林法典》,統治德意誌2個世紀之久。
這部法典以刑罰殘酷著稱,但程序法律也規定了極刑隻有在有確鑿證據情況下使用,像塞勒姆女巫審判中,“我夢見”畢肖普穿著紅衣,跳上了年輕人的床,千嬌百媚地貼上手無寸鐵的年輕人嘴唇的證詞是不可以取證的。
在最後的女巫安娜·葛爾勒迪的案子裏,男主人與政客、教會一起勾結,而男主人公本人就是當地非常有影響力的法官,為了陷害葛爾勒迪,他真的將毒針放進自己女兒的奶瓶裏,成為葛爾勒迪企圖謀殺他孩子的證據,並因此讓葛爾勒迪遭受到了非人折磨。
正是因為加洛林法典的編撰者約翰·馮·施瓦金貝格男爵從法典製定一開始就鏟除了關於邪靈附體的段落,以及所有異端法律的痕跡,導致了宗教審判所在德國不如西班牙和意大利那樣活動頻繁。
也因為宗教審判所會沒收財產,導致德國的有產階級明確不讚同宗教審判法庭,卻無法阻止火焰法庭和鄉村私刑。
所謂的妖婦不一定是指的那些妖豔魅惑,千嬌百媚的女郎。
在封閉的鄉村農民眼中,僅僅楚楚可憐就已經算是了,哪怕她已經上了年紀。上了年紀就更不該擺出那種樣子,而是該像個慈祥的、舉止莊重的長者,受到村裏人的尊重,而不是睜著水汪汪的眼睛,用哀求的眼神看著對方。
阿爾伯特貝恩斯能40歲就成為庭長,當然不隻是能力,還有強烈的企圖心。
但她不希望“獵巫”繼續下去。
曆史的車輪已經前進,就不可能像某些人希望的那樣倒回去,路易十四、十五需要順從、“不搗蛋”的貴族,這些貴族甚至不敢向路易十六提出攻打北美並不是一個好主意,隻敢在角落裏竊竊私語。
領主們去了大城市,隻有收錢的時候會回來,領地裏的事情他一律不關心,那村民為什麽要留著這個領主呢?
腓特烈大帝處理了磨坊主阿諾德事件,人民覺得他可以主持正義,他死了那麽多年還有人懷念他。
愛麗莎既然早就想把冠軍給亨利,何必浪費公爵的時間,他把那條裙子送給別的女人不行麽?為什麽要送給愛麗莎?她左挑、右挑,偏偏挑中了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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