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最後還是選擇獨自離開,這麽走肯定會驚動蜘蛛們,帶著虛弱的阿拉戈克他們更有被圍攻的風險。
如果阿拉戈克想離開這個“宮殿”,那麽最好另想辦法,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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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乘坐大魔法特快,前往威尼斯的路上,火車曾在因斯布魯克短暫停靠。
當時透過火車的車窗,可以看到彩虹色的房子,而她正一邊喝香檳一邊泡澡。
喬治安娜拿起了浴盆邊的香檳,卻沒有喝,而是將它倒進了水裏,漂浮在水麵上的紅玫瑰仿佛退去了顏色,反而水變紅了。
1485年10月29日,一個多明我派的修士亨利希·克雷默前往因斯布魯克,到那裏去進行一次宗教審判,審判對象是一個名叫倫娜·舒柏林的市民,她的罪名是涉嫌行巫術。
亨利希·克雷默以擅長刑訊逼供著稱,當世俗法庭發現可以利用加洛林法典的漏洞來進行宗教審判時,宗教審判所也發現他們可以利用“神判裁決”,“確定”女人用了巫術,接著以此為證據進行刑訊。
但這一次的情況不一樣,來了一位羅馬來的總裁判官,海因裏希·克雷默,從名字可以看出他大概和亨利希有親緣關係,因此這場審判,亨利希成了陪客,海因裏希成了主審。
本來山穀裏的小城市民還以為能看到來自羅馬的審判長高超的審訊技巧,可是他卻完全沒問“女巫”施法的問題,而是一直討論她的貞潔和個人生活,翻來覆去地問她有沒有和人通奸。
女巫麽,當然是耽於淫樂的,結果因斯布魯克的主教代表忍無可忍,宣布休庭。陪審的群眾也沒在聽了那麽多爆料後有多高興,如果被告真的與人通奸,那麽這些群眾之中肯定有人跟著一起“陪葬”,要是倫娜供出來的人更多,那麽受牽連的人更多。
利用宗教審判排除異己已經不是什麽新聞了,從梅赫倫定期會有郵車來因斯布魯克,這位羅馬來的總審判長分明是故意誘導女巫那麽做。更糟糕的是他們還是被請來的,畢竟市民也不清楚倫娜是不是真的在用巫術。
等在開庭的時候,主教方多了一個法學專家兼醫學博士,他倒沒有為倫娜辯護,而是質疑了審判的有效性,指責審判長誤導被告嚴重違反了司法程序。法庭采納了這個意見,罪犯改由世俗法庭判決,被告被宣布無罪。
這事過了沒多久,《女巫之錘》就問世了,作者剛好也姓克裏默,裏麵詳細記述了什麽是女巫、怎麽鑒別女巫、如何消滅女巫。
然後時間到1692年的塞勒姆,畢肖普(bishop)是個聲名狼藉的寡婦,她曾經因偷竊罪被審訊過,並且在監獄裏呆了幾個星期。
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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