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水與夢(三)(1/3)

所謂的永恒,就像是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送一個戒指給她,他說他的愛無所謂時間,就像戒指般永遠不變。挏


但隨著時間推移,那枚他年輕時用所有的積蓄買的小小的鑽石已經無法和他能買的大鑽石媲美了,並且那枚鑽戒還因為沾上了人類油脂而變色發黃,不再吸引人了。


人們願意相信永恒,相信真相,不希望自己被騙。


神學家們認為上帝是時間的創造者和製定者,並且在在創造宇宙後才創造時間,或者是與宇宙同時所造,這樣一來即使未來是無限的,那麽過去也是有限的。


還有人認為在創世之前,時間就已經存在,因此時間是無限的。


在喬爾丹諾·布魯諾所寫的《論無限、宇宙與眾世界》第二篇對話裏曾說過,因為既然物體的力量根據無限物體的體積在擴展,那麽,這種力量將不會以無限之力對有限物體產生作用,而隻是以從各有限部分並按照一定距離放出的那種力量去作用有限物體。


或者這麽說在托勒密的宇宙體係裏,地球是不動的中心。為了說明行星視運動現象,托勒密認為每個行星在一個小圓上做等速運動,所有被援引的支持它們所說的離地球同樣遙遠的唯一理由建立在虛假的推測上,即地球處於不運動狀態。但是,整個自然界都反對這一點,一切理性都憤怒起來。一切正確的思想和優秀成熟的理性都譴責這一點。


沒有什麽會永遠不變,時間也不會像一個環,遲早要回到創世之初,有一雙巧手將無序的材料,變成有序的宇宙。挏


人類可以設想一個無限的宇宙,卻因為有限的感知,隨著距離衰弱而造成缺失,布魯諾認為,倘若真理是以類似的感覺為轉移,那麽所有物體都會是我們所認為的那樣。比如群星被固定在天球上,用膠水或者鐵釘釘上去的,遲早有天會像冰雹一樣砸下來。


布魯諾的審判長達七年,如果他放棄自己的觀點還不至於被活活燒死。至於布魯諾被定罪的細節,恐怕永遠都會存在爭議,因為拿破侖在攻入羅馬以後,命令把審判筆錄和眾多藝術品一起帶走了。


但在早期經院哲學中,曾提起“靈魂的缺陷”和“罪”,例如脾氣暴躁、容易憤怒不安,這是一種缺陷,由於這種缺陷存在於靈魂中,即使靈魂尚未被激怒到發怒的地步,也會易於發怒。


正如一個人因為跛腳而被稱為跛子,即使他此時並沒有跛行,但跛腳這種屬性還是存在於它的身上。因為即使行動尚未表現出來,但這種缺陷始終存在著。


“罪”是使我們傾向於那些不宜隻事,同它妥協(consensus),即靈魂的過錯。比如有人看到了別人的果園,那些累累果實是在讓人垂涎欲滴,但他並沒有因此如小偷或竊賊一樣進去偷拿,盡管他內心極其渴望那美味。


欲望與意誌總是如影隨形,他軟弱的本性正引誘他去獲取納尚未得到主人知曉和允許的東西,但他抑製了,而不是滅絕了自己的渴欲,正因為他沒有屈從貪欲,故他沒有犯罪。


貪戀他人的妻子,想象她沒有結婚不是罪,但是對這種貪戀妥協采取行動就是罪。更高一層的罪就是所謂的輕侮上帝、自甘墮落,路西法覺得上帝能做的自己也能做,便連同其他天使發動叛變。挏


凡是在禁令之下,用意誌擊敗了渴欲,都不能算成罪。甚至有時殺死一個人並不是罪,因為是在無罪的情形下做了這事。


從公義的角度來看,這個人的確該死,但在殺了這個人之後真心誠意地懺悔。法官的無知往往是無辜者的災難,他分不清證人是否是在做假證。有人害怕下地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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