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萬提斯曾在他所寫的堂吉柯德裏這樣寫過:
戀愛是戴著眼鏡看東西的,會把黃銅看成金子,貧窮看成富有,眼睛裏的斑點看成珍珠。
西弗勒斯的眼睛裏沒有斑點,但是他胳膊上確實有食死徒標誌,波莫納還沒有眼瞎到將它看成珍珠。
大審判的時候他跟著她一起去了XZ,就算當時卡卡洛夫把他供出來,魔法部想要逮捕他也要跨過半個地球。
神秘人不是格林德沃那樣的國際通緝犯,雖然他有不少外國的支持者,但英國傲羅要跨國緝拿也和20年代時不一樣,可以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了。
如果他們想跨國捉西弗勒斯,那麽就需要通過國際巫師聯合會,而阿不思鄧布利多是國際巫師聯合會的會長。
但現在的情況不一樣,他人就在英國,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在想的,居然想到將人身保護狀當成了“護身符”。
人身保護狀在200多年前確實有效,它是根據《大憲章》製定的,因為根據《大憲章》的規定,除非得到合法的判決或國家法律,不得監禁任何人。
比如1615年就有一個囚犯,因為發表蔑視神的言論,被高等宗教事務法院監禁,普通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這些話是他說的,於是頒布了人身保護狀,讓那個人去普通法院接受審訊。
王座法庭可以因為認為高等宗教法院無權用監禁懲罰任何人為理由,頒布人身保護狀釋放囚犯。在國家事務中,任何人都不應質疑國王的決定。
馬薩諸塞州本來沒有保護令狀,州長安德羅斯執政期間曾在1687年未與立法機關協商就征收了城鎮稅,有個鎮子在一個名叫伊普斯維奇的地方聚會,接著安德羅斯就派人將為首的幾人抓捕了,然後這些囚犯就申請人身保護令。
當時的地方法官就說“不要以為英國法律能跟著你們走遍地之四極”,這意思就是說,英國人的法律在國王的領土上不管用了,大家要照著安德羅斯“陛下”的法律做事,而且這位法官明顯是地平說的支持者,地球是圓的了,就隻有南北兩極,哪有四極呢?
這件事並沒有立刻發生叛亂,但馬薩諸塞最後還是在安德羅斯任上發生叛亂了,那年之後馬薩諸塞州立法機關授權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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