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adamas(六)(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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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超級書呆子”,波莫納回到學校後就查資料,希望能找到自己不誠實行為的“解釋”。


最後她在一位雷丁大學教授所寫的書裏找到了一種說法。


人們總在尋找一種可以作為一般原則,作為規則用於解釋疑難問題。西西裏戰爭後,羅馬與迦太基簽訂條約,條約中規定當事方相互承擔義務,不與對方的同盟國及其附屬國結盟、發動戰爭、或在它們的領域內行使主權,或征集軍隊。


然而基於迦太基在西班牙形成的勢力,羅馬人與西班牙的薩貢托結盟,這個結果導致迦太基的漢尼拔將那座城市圍困起來。


第一次布匿戰爭失敗後,迦太基失去了地中海和西西裏的霸權,轉而向伊比利亞半島發展。


羅馬人認為這冒犯了羅馬的尊嚴,應當宣戰,也有人試圖“正確”地理解條約內容,因為羅馬人與薩貢托結盟在先,當時薩貢托處於羅馬和迦太基的夾縫之中,哪一邊的盟友都不算,但城中有親羅馬或迦太基的派別。


有一類人相信,道德是由原則支配的。撒謊當然是不好的,但如果說實話等於出賣朋友,何況還有威逼利誘,如果說出來就免遭懲罰之類,“誠實”好像不總是做某件事的理由。


然後這位教授提出,一種道德普遍主義(moral generalists)和道德個別主義,道德個別主義否認道德推論是由任何形式的原則支配的,所有的動機是基於情景,或者說是讓你不那麽做的動機。


在被逮到違反校規這個場景中出現了“我不可以出賣朋友”和“我不可以說謊”,這種兩種對自己即將發生行為的動機。


尋找“正確理解”條約的羅馬人,是試圖維持和平的人,漢尼拔攻擊的是薩貢托而不是羅馬本土,下次羅馬人不要再犯就是,一旦與迦太基重新開戰將會帶來許多不利。


當薩貢托被圍城時,羅馬鑒於薩貢托不是羅馬的盟友,沒有出兵援助。


等該城被毀後,羅馬讓迦太基交出漢尼拔受審,被拒絕後羅馬向迦太基宣戰。


如果一份合同有兩種解釋的方式,若為了維持和平狀態的義務,一方將後來它們任意喜歡的國家接納為盟友,那麽就構成一種為了一方的主觀且無節製,而對方做出犧牲。條約中包含了對雙方的限製,在這個解釋的傾向中,會因為一方主觀而任意的願望限製對方。


那麽漢尼拔在當時的所為據此不得被“正確”理解為對條約的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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