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特定情形下製定的原則不能用於普遍支配我們的思想。
雷丁大學曾經是牛津大學教會學院創立的分院,可以說是牛津大學城的一部分,但在1926年它成為一所獨立大學。
牛津大學實行的是書院聯邦製,劍橋和倫敦大學也是。1406年時亨利四世授予牛津大學特許狀“如果有特權階層以重罪之名被起訴,他們享有自首權”。
這個自首權不是向警察或類似的世俗機構自首,學者在當時是特權階層,在此之前牛津還有校長法庭,如果學者犯罪,即便是殺人或著故意傷害,均歸校長管理。
自首可以理解為一種“自行滌罪”,罪人加入一組削發的贖罪團,發誓不再犯罪,犯罪者可以。如果拒絕宣誓或認罪的,則可能被無限期監禁,羈押在主教監獄裏。
在執事法庭成立前,都是由教會法庭來負責審判的,但是在校長管轄區域外,學者們無權享受這種優待,他們還是要遭到世俗法庭起訴、判決和監禁。
執事法庭的負責人被稱為法庭顧問或執事,由校長推薦,國王批準任職,處理校長法庭不適合處理的案子。
當時校長的權限很大,甚至可以處罰校外人員,當市民和學者發生衝突時,隻要發生在校長的管轄範圍內,除極個別情況校長法庭有權進行獨立審判。
但校長不能處決人,隻能將違法亂紀者驅逐出城,一直到1890年牛津大學校長法庭的宗教管轄權被廢止,此後校長法庭的刑事案件審判權也被廢除。
執事法庭不僅包括學者,連學生也可以儀仗司法特許權犯罪,牛津的市民強烈反對,但都無濟於事,這主要源於國王對學者的喜愛。
亨利四世去世後牛津的自治權衰落,但執事法庭今時今日依舊存在。
傑西卡是個很調皮的孩子,她不喜歡弟弟,經常把他弄哭,她的媽媽文森特夫人一開始還能和她好好說,後來也開始懲罰她了,她弟弟仗著這一點動不動就哭,然後等著媽媽教訓姐姐。
兩姐弟經常打架,一直打到各自成年離家,但等他們“長大”後感情卻很好,雖然聖誕回家後他們還是會打打鬧鬧。
不像莉莉和佩妮,各自結婚後就沒見麵了。
伊萬斯夫人在家時對莉莉很好,波莫納可以看出佩妮不高興。不過莉莉讀的是住宿學校,一年回家次數有限,佩妮則呆在家裏,在家附近上學。一直到畢業她去了倫敦,然後遇到了現在的丈夫。
如果讓佩妮知道了道德個別主義會怎麽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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