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adamas(八)(3/4)

,立遺囑人也不希望自己奄奄一息的樣子出現在公眾麵前。


不過這時的曼兮帕蓄式遺囑還屬於口頭遺囑,要加入十二銅表法後才成為正式的市民法存在。據說在平民出走前,也經曆了瘟疫,為此貴族不得不妥協。


也在此時,大祭司團取代了占卜官,成為了法律的解釋者。


十二銅表法中規定了兩種遺贈方式,即物權遺贈和債權遺贈,假如遺囑上說某個東西屬於某人,那不一定屬於他,需要通過繼承了債權遺贈的繼承人,或者是信托人,將物品移交給受贈人,當然他不給受贈人,受贈人也拿他沒有辦法,在奧古斯都立法保護信托製度之前,這是靠義務和誠信來維持的。


繼承了債權的繼承人如果把東西都給了,他拿什麽來還立遺囑人留下的債呢?


絕大多人都是希望通過遺囑繼承增加自己的財產,如果倒虧錢就不繼承了。


屋大維是凱撒的養子,誰也沒有估計到凱撒會死得那麽突然,反正整個羅馬都懵了。


銅表法規定了宗親具有法定繼承權,不過在王政時代,為了避免沒有繼承人的情況發生,允許通過“收養”的方式來獲得繼承人,但收養是個複雜的流程,首先要孩子的生父放棄父權,孩子成為自權人。


凱撒有自己的孩子,雖然合法妻子沒有給他生,但他的私生子卻有,例如埃及豔後克裏奧佩特拉生的那個叫凱撒裏昂的孩子。


不知什麽時候起,人們覺得曼兮帕蓄式遺囑也是不妥當的,人們將遺囑寫在信封裏,用封蠟封印,交給公正的人保管,凱撒的遺囑便是保存在維斯塔貞女手中的。


原則上人們要確保曼兮帕蓄儀式的有效性,比如五個見證人都必須是成年羅馬市民,未成年人不能算。然而就算不執行,物權受贈人也會在一年後獲得所有權,這種“繼承時效取得”製是與曼兮帕蓄儀式一並出現的,即便丈夫沒有和妻子舉行剛才的儀式,一年期滿後也會取得夫權。


屋大維當時在高盧平叛,如果有什麽事托住了他,那凱撒遺產就要按照銅表法裏的繼承人順序進行繼承。


除了屋大維本來還有第二順位繼承人,但他參加了對凱撒的刺殺,接著就是安東尼,可他並不是繼承人,而是遺囑執行者,他幹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凱撒家裏的金幣都搬到自己的金庫裏了。


等屋大維回來要給凱撒辦喪事,按照凱撒的遺囑給羅馬人發錢的時候,他隻能看到一個空空如也的金庫。後來屋大維找安東尼索要,安東尼正忙著新的軍事計劃,這錢等他凱旋後再說。


希臘人將捐贈公共事業當成一種能抵消財富帶來負麵反應的手段,而羅馬人更喜歡鬥獸場和凱旋儀式。凱撒年輕時被海盜綁架過,海盜開價30塔蘭特,他哈哈大笑著說給他們50塔蘭特,這些海盜馬上將他當成上賓對待。


等一個人欠的錢多了,債主就舍不得他死了,凱撒一直都很大方,在他當市政官的時候自己出錢請平民參加各種娛樂活動和競技活動。


羅馬的宏偉建築雖然多,沒錢買門票,多麽精彩的生活也和平民無關,凱撒的做法讓他得到了市民的愛戴,所以他穿著紫色的絲綢袍子出現在鬥獸場的時候麵對的是全場山呼海嘯的歡呼聲。


他對情人也很大方,不隻是送別墅,還送過一條價值連城的黑珍珠項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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