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viaticum(二)(3/5)

在地位比他們高的羅馬公民中,這種僭越一旦被發現,他們將被逐出座位。


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些占有公地的富人許多從事畜牧業。提比略組建的三人委員會中,有人自稱是“為了農夫的利益將大群放牧者趕出公有土地的人”。


與小麥相比,葡萄、橄欖屬於經濟作物,大莊園經營的是這些,行省運來的糧食不一定會和取消了《穀物法》的英國那樣,對本土的農業造成衝擊。


“條條大路通羅馬”,在蓋約·格拉古和奧古斯都將通往羅馬的道路修好之前,運往羅馬的糧食損耗會很大,何況這些路也不隻是為了運送糧食的。


行省的糧食主要運往駐軍,這樣就不需要羅馬從本土運糧給他們了,反正這些糧食都是“實物稅”。羅馬當時有句俗語,“便宜地像撒丁人”,在迦太基滅亡後,他們就和特洛伊人一樣,城中所有人都成了奴隸,以至於撒丁奴隸價格在羅馬奴隸市場很便宜,船主們甚至幹脆用糧食支付水手的薪水,因為它們“就像撒丁人一樣便宜”,折合成銀幣也沒多少。


….


等凱撒成為執政官,將土地分給了“有三個孩子的父親們”,他們的數量有兩萬,就算不是所有孩子都是男孩,也有接近3萬可以成為公民兵的農民。


他還給立下戰功的士兵機會,穿上托加或騎士袍,坐在元老院裏投票,那個士兵或許感覺自己像是上輩子是個被人鞭笞的債務奴。


十二銅表法裏規定了債務上限,不超過12分之一,不過羅馬貴族們卻謹守著市民法,市民法規定他們可以放高利貸牟利,這是合法的。圍繞著高利貸立法的問題,羅馬平民和貴族一直爭鬥著。


7、800頭羊,10個人就夠看管了,因為高利貸和別的種種手段,大批羅馬公民失去土地,然後他們湧向了城市。


當時羅馬從事手工業的奴隸很多,尤其是東方來的奴隸還有先進的紡織技術,那些無地的羅馬公民怎麽能競爭贏呢?


想從軍也要財產限製,盡管改革後一降再降,還是有人無法達到標準,就像那些交不起公共夥食費的斯巴達人,無法獲得完整的公民資格,用戰功為自己掙來榮耀。


可是軍隊又是確實缺人的,等後來輪到他們立下戰功,按照凱撒、屋大維許諾的那樣獲得殖民地,那些在羅馬廣場哭訴的“原土地主人”所說的被強征的地真的是“他的”祖輩傳下來的?


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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