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viaticum(三)(2/5)

和粘土鋪設的混合層,第四層則是石子鋪設的地基。


這麽修路工程量當然是巨大的,但羅馬人沒有像法老那樣讓奴隸去修,而是用了古羅馬兵團,一直到古羅馬軍團中“蠻族”成分越來越大,“蠻族”可沒興趣修“羅馬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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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古過程中,人們在羅馬道路兩旁發現了許多墓碑。阿庇烏斯曾經立下遺願,將自己的墳墓建在大道的一旁,這也讓後來的羅馬人逐漸養成了麵對公路修建墓碑墓園的習慣。


這些墓有的屬於修路者,有的屬於附近莊園的居民,那個寧死也不投降凱撒的小加圖,他的五世祖老加圖是個很會“精打細算”的人,他是平民出身,因在第二次布匿戰爭表現英勇成為軍團長,後來還做過監察官和財務官的位置。


他曾寫過一本關於農業的書,書中介紹了他理想中的莊園,這種莊園在公元前1世紀的意大利曾經很流行,莊園裏勞作的並非全部都是奴隸,也要雇傭許多自由民和小農場主,並且這種模式的莊園多修在海邊、能行船的河邊、公路旁以及繁華的城市附近。


古羅馬獲取奴隸的方式“主要”是戰爭,軍隊的後麵往往跟著奴隸販子,將戰俘當奴隸出售。等羅馬成為地中海霸主後,基本上就趨於和平了,這對發展貿易是非常有利的,也正是因為羅馬提供安全、秩序、道路等一係列條件,讓龐大多元的地中海世界構成一個整體,讓人、財、物遠距離流動成為可能。


而這也導致了奴隸貿易沒有了“貨源”,盡管羅馬打敗了迦太基,可是他們並不重視“海洋義務”,也不追剿海盜,海洋依舊是屬於希臘人和腓尼基人的。


於是羅馬奴隸的主要獲取方式變成了家生奴隸,小農經濟模式比奴隸製更有積極性,因為小農的“勞動所得”都是自己的。奴隸們則沒什麽幹勁,反正不管他生產了什麽,自己什麽都得不到。


羅馬法規定了公民、自由民與女奴隸所生的孩子也是奴隸,有的高利貸者甚至給奴隸放貸,隻要他們“繁殖”就可以抵消債務,不過這依舊改變不了奴隸匱乏的問題,曾經很便宜的撒丁人隻是曇花一現,後來奴隸的價格漲到了要一個中等農戶4年的生活所需。


綜合之下,奴隸和自由雇工的混合勞動會更便宜,也由於奴隸的價格昂貴,奴隸主們也要對他們好一點,要是有一個奴隸死了,他的損失就大了。


波莫納拿著一本《倫敦旅遊指南》,裏麵夾著那張模糊不清的“外星人”照片,來到了西弗勒斯在倫敦的住處。樓下的“公爵”酒吧白天也在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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