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急需救助的孩子匹配,你會為了救這五個小孩,殺死絕對健康的女兒麽?五個家庭會因此變得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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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不會認為這是正確的,換而言之失去一個人的福祉不能因為另五個人得到,而被認為是增加了福祉的總量。
女王訴杜德利與斯蒂芬案將這種“轉移”定義為罪惡而遭到了禁止,吸血其實和食人一樣,是通過某種手段轉移他人的生命力。
血、肉、器官等等,都屬於他人身體健康權,擅自“轉移”都屬於侵權行為。
另外就是發行“贖罪券”的“功德庫”,裏麵存儲著聖徒們的“多餘善功”,它本來是不可轉移的,但通過購買贖罪券,這些功德也轉移了,該下地獄的靈魂一下子升到天堂。
人除了身體健康,還有心理健康,反正“傑克”這樣的連環殺手不應該被認為是心理健康的。
可是人們為他著迷,至少這些遊客是這樣的,當導遊出示那些案發現場的“圖片”時,他們大多數人臉上都是“不虛此行”的笑容。
這裏沒有未成年人,也有少數遊客露出難過、不忍直視等表情,波莫納不會對此作出任何評價,因為她沒有任何權力去做評價。
她隻是按照她個人的理解,就像奧利佛工作的棺材鋪老板,從他的角度看瘟疫蔓延是一件美妙的事,也不是所有人失去了親人、伴侶都哀傷。
同情本身其實也是一種傲慢,因為同情他人的人覺得自己足夠幸運,沒有置身他人的不幸之中。
墳墓裏的人死了,參加葬禮的人都還活著,基於活著=福祉這個等式,失去生命的人是不幸的,即便大人會告訴參加葬禮的小孩,死者去了“更好的地方”。
倘若一個人身患絕症,遭到了無盡的痛苦,那麽死亡對他是一種解脫。
又或者如莉莉和詹姆那樣,活著的時候沒有見過肮髒和醜惡,保持著純潔的靈魂,死後被人懷念。
不過肯定有人不會同意她的意見,他們其實可以更幸福地活著。
有沒有這種可能呢?我們無法得到最好的後果,“適度的道德”更適合善舉普及推廣,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和子貢一樣位居丞相、善於經商,還是孔子弟子中的首富。
不過這是個東方故事,西方更容易接收到的故事,是某位聖徒捐贈了自己所有的財產,過“守貧”的虔誠生活。
也有人認為,要優先處於低水平的弱勢群體,把高福祉的人的收入轉移到絕對低水平的人那裏,從而使得福祉的總量提升。
可是即便是富人也會因此返貧的,或者如皮博迪那樣,一個子兒都不留給自己的兒子,又或者如保羅·德·拉梅裏那樣,沒給他父親舉行體麵的葬禮,可是因為他對社區的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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