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
法官話音落,幾個法警一擁而上,直接將楊濤他們帶離了庭審現場,法官看了看我:“你的姓名。”
“韓飛。”看見偌大的被告席上隻剩下了我自己,我雖然心裏發慌,仍舊很自然的回答著。
“下麵請公訴人宣讀對韓飛的起訴書。”
坐在原告席的檢察院工作人員聞言,直接站出來了一個人,宣讀起了對我的起訴書:“公訴書:姚檢刑訴字201x第013號。被告人韓飛,男,21歲,安壤市人,高中文化程度,安壤市姚平縣龍城鎮一品城溫泉度假村工作人員,現住址為一品溫泉城員工宿舍,曾因聚眾鬥毆曾被行政拘留15天,無刑事犯罪記錄,今年6月17日,韓飛因故意傷害罪被鳳城市隆吉縣刑警隊逮捕,後移交至姚平縣公安局,同年6月18日被姚平縣公安局拘留,同年6月28日,被姚平縣檢察院批準逮捕。
韓飛的辯護人為:商郡文,安壤市昭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30xxxx8823
被告人韓飛故意傷害,導致受害人廖凡凡重傷,並致10級傷殘一案,經姚平縣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我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證實,被告有以下犯罪事實:
被告人韓飛所在的龍城一品溫泉城施工項目,曾在今年5月14日被廖凡凡攔截過運沙車輛,當天中午,被告人韓飛帶著本案的同案楊濤、趙淮陽、周桐,以及與本案無關的毛大旺及史一剛(廖凡凡故意傷害案、搶奪案受害人,已另案處理),六人共同前往了龍城鎮老工業街的農家風味壇菜館,與廖凡凡展開理論,期間雙方發生了爭執,韓飛用湯匙將廖凡凡左臉部刺傷,並出言威脅了廖凡凡,當晚,廖凡凡出於報複心理,帶人圍堵了前去購買建築材料的史一剛,以及工地的兩名工人,將史一剛打成重傷,另外兩名工人均受到了輕傷和重傷,其中一人被鑒定為十級傷殘,史一剛受傷後,韓飛一直對此懷恨在心,蓄謀報複廖凡凡。
5月16日淩晨1時,韓飛得知了廖凡凡的消息之後,帶領楊濤、趙淮陽、周桐一起前往了龍城鎮第二糧庫家屬院的拆遷區,過程中韓飛等人挾帶了開刃的‘鯊魚翅’砍刀四把(長41.5厘米,寬4.5厘米)以及卡簧刀四把(長11.3厘米,寬2.5厘米),淩晨2時45分,四人在廢墟中找到趙淮陽以後,雙方發生衝突,期間韓飛持刀捅傷了廖凡凡身邊的杜書豪,廖凡凡用早已準備好的土製獵.槍對韓飛進行射擊,在第二槍炸膛之後,拿出了另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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