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寫劇本(4/5)

,日寇入侵,他纏著歐陽一同抗日,拉起一票人馬組成抗日遊擊隊,就叫“四道風”。


這個外表狂放,內心如火的漢子,粗到叫龍文章“龍烏鴉”,叫何莫修“廢物雞”,細到一邊聽著叔叔的叫罵,一邊蹲在地上給叔叔洗腳。


他是一個沒有遠大理想的人,但卻熱愛自己的家鄉和父老鄉親,八年抗戰對於他來說實在是太長了,他失去了一個又一個至親至愛的人,他的心空了,他厭倦這場該死的戰爭,但也在戰火洗禮中撕心裂肺的成長。


宋錚對四道風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的硬,這是一個硬到了在遇到了極大外力作用之後,寧肯斷掉,也不願扭曲變形的程度。


龍文章,對宋錚這麽一個有著製服情結的人來說,《生死線》裏,最令他覺得有視覺衝擊效果的當屬龍文章。


劇中有一場戲,令宋錚這個粗漢子都有了落淚的衝動,龍文章去送別華.盛.頓吳,穿著曾經被同僚們取笑的舊軍裝,三十年代土得開花的款式,洗得發白,所有的關節處都起了窩,受傷的肩上亂包著血汙的繃帶,一支經何莫修七拚八湊改造的三八大蓋掛在肩上,整個人土得掉渣。


可就是這個土得掉渣的人,卻坦坦蕩蕩地喊:“我是龍文章,是你的朋友!姓吳的小子,你是我的朋友嗎?”


看到這一幕,宋錚感覺淚水都在眼眶裏打轉,唇角卻不由自主地往上翹,就在這個瞬間,他隻覺得心頭風光霽月,滿滿充盈的都是大光明大幸福。


那種又心酸又好受的感覺沒有辦法訴諸語言,隻能在心裏不斷重複:太帥了,太帥了,這是我見過的最帥的一身軍裝。


當然,龍文章並不是一開始就這麽帥的,故事的最初,他是一名驕傲到幾乎有點輕浮的國.民.黨軍官。他的才華和他的軍裝穿在一起,令他象一隻驕傲的小公雞。當他在郊外浪費子彈教高昕射擊的那一場,宋錚覺得他真是配得上那句“年少輕狂”,隻可惜,他所處的時間怎麽也當不起“幸福時光”這四個字了。


這樣一個龍文章,事實上是那個時代很多出身較好的戎裝兒郎的縮影,他們有他們的理想,那理想是為國捐軀,馬革裹屍。當然,能夠不裹屍而返最好了,從戰場上建功立業,報效國家的同時謀得遠大前程。


在他們的理想圖景中,說不定有這樣的場麵:驅逐外虜以後,鮮衣怒馬,戰功赫赫地返回故鄉,和媽媽或者心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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