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的手法,那麽效果呢?
很抱歉,宋錚沒有看出這種混搭對於整部電影起到了任何一丁點兒積極的效果,相反,它倒是拉低了影片的藝術質量,同時對觀眾的感受也產生了消極影響。
因為風格是作品天然的屬性之一,它是電影散發出來的氣息,潤物細無聲中作用於觀眾,感受這是否是渾然天成的佳作。
基於這部電影展現出來的這些材質,它可以向兩種風格方向發展,其一是更真實的方向,這是因為劇本和演員表演都偏重於這個方向,如果在影像、音樂、節奏等方麵也作出相應調整,那麽可能會呈現出一個絕望、殘酷的風格,也可能利用鏡頭語言呈現出一個冷靜、客觀、寫實的風格,但無論如何,都將帶給觀眾更加真實的、令人感同身受的恐懼,或更加感同身受的感動,假如做到極端,弄不好會被歸為文藝片。
其二是保持影像、音樂等風格,調整劇本和表演,做出超越生活,超越真實的風格,例如傳奇性,就拿傳奇性作比方,那麽首先得修改劇本,就像荒誕風格的電影首先得有荒誕的事件一樣,在事件上、細節上增加傳奇性。
演員的表演也要調整,擺脫寫實風格,可以嚐試適度誇張,那麽也會有多種可能的風格呈現,例如一部酷酷的西部片,或者是暴力美學的風格,或者通過加強人物內心呈現的強度等手段,做出一部即傳奇,又有感染力的影片,甚至可以做出一部喜劇片。
在這兩個風格方向上,宋錚個人其實還是更喜歡後者,因為盡管前者具有更強烈的心理衝擊,但它不美,另外從商業性上考慮,也應該是後者。
在不考慮冷靜、客觀的寫實風格的前提下,這部影片還存在一些可商榷之處。
就比如現在正在拍的這場戲,徐爭和多步傑在餐館裏的一場對手戲,這是為了鋪墊兩個人性格的,可是和之前看守所裏的那場戲似乎有些重複了,影片法庭戲之前的那場看守所的戲,就是徐爭和多步傑第一次見麵那場,從劇作的角度,風格的角度上都值得斟酌。
在劇作上,這場戲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這場戲對敘事沒什麽作用,主要起塑造人物的作用,就徐爭而言,重點是傳達了徐爭關注的是錢,從而對這個律師有了一個最重要的初步塑造。
對多步傑呢,其實更多的是通過影像塑造出了一個“惡的可怕”的形象,多步傑的“可怕”是要在法庭戲之後,二人吃飯那場戲之前塑造出來的,否則那場戲不具有多步傑對徐爭的巨大壓迫力,多步傑的一舉一動,就不能令人感到緊張,從而產生那場戲的張力。
所以說,這一場戲真的有必要嗎?
首先,對多步傑的“可怕”的塑造,完全可以在法庭戲上完成,例如增加一句那個警察的台詞,警察對徐爭怒吼:你知道他是什麽人嗎?你知道他背著多少條人命嗎?!
還可以在吃飯這場戲的開頭,再進一步輔助塑造一下,例如隔壁桌的幾個狠角色在高聲喧嘩,多步傑看了一眼,狠角色們認出了他,趕緊離開。
這些有信息量的塑造,是影片這種主要靠影像渲染的方式更有力度的。
再說徐爭這個角色的塑造,試想一下,如果沒有看守所那場戲,徐爭在法庭上為多步傑脫了罪,出了法庭就說:快給錢,不然我讓你這個官司再輸回去。
這本身就完成了這一形象塑造。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