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二章(3/5)

但是,能夠跨越練習生這道界限,成功出道,已經足夠許多人羨慕,嫉妒了。


哭過之後,樸仁靜第一個收住了眼淚,道:“好了!都不要哭了,我們應該高興才對,努力了這麽長時間,現在終於有回報了,難到不應該高興嗎!?”


含恩靜點頭附和:“對!我們應該高興!”


可是話雖然這麽說,眼淚根本就控製不住,在六個女孩兒當中,她為了今天,是等待最長的一個。


“我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這都是真的!”樸孝敏哭累了,躺倒在地板上,“仁靜歐尼!你剛剛看清楚我們簽的合同了嗎?”


樸仁靜一怔,當即就明白了樸孝敏的意思,她雖然沒出道過,可是在S.M公司的時候,也見識過那所謂的藝人合同,完全就是一份奴隸合約,可即便如此,不知道有多少人打破頭,想要拿到那份合約。


相比較之下,她們剛剛簽訂的合同,反倒是讓她感到有些不安,因為實在是太優厚了。


事實也是如此,在韓國,哪怕是成名的藝人也不代表就有經濟來源了,以韓國娛樂公司的尿性,普通人要加入娛樂公司培訓,是要簽合同的,合同內容是培訓的一些費用將會累計,在成名之後的各種演出中扣除。


這也是為什麽韓國明星在經濟上並不闊綽,一些練習生出道之後,有些經紀公司會與他們簽下一份“不平等”的合約,據圈內人士透露,這份合約一般都是至少10年的。


出道之後,藝人需要向公司償還一筆巨款,在償還結束後,才能夠與公司簽訂一份收入分成的協議,而收入的分配,一般都是經紀公司占70%以上。


而同樣的情況在好萊塢,大牌的經紀公司會收10%,最多不超過40%,對待新人,公司抽取40%頂天了。


更為極致的是,一些成名之後的明星,隻是拿娛樂公司的薪水,就相當於一個月幾萬元人民幣。而演出,演唱會,拍廣告所得的酬勞都歸娛樂公司,當然,賣專輯是有分成的,賣出一張專輯,能分到藝人手裏的,或許有一毛錢。


有人曾經看到過韓國藝人休息的後台,裏麵一片狼籍,地上都是他們吃過的各種食物的包裝袋,據說這些人經常是吃不到什麽好東西的,同時還要麵對強體力的表演,這絕對不是為了減肥,真實情況是,韓國藝人的生活條件就是這麽艱苦。


某知名組合的成員在出道幾年後才有了自己的一輛汽車,這在港台藝人,甚至中國內地藝人中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可就是這一輛車還是他自己節衣縮食買的。


韓國的經紀公司基本上抽傭相當高,而且他們又多半是以組合的形式出現,所以分到他們手裏的錢就微乎其微了,這些錢還要有很多用來投資到表演上,所以剩下來可以供他們支配的就少的可憐了。


好吧,也許會有不向命運低頭的,出名了,大不了解約!


沒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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