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六章(2/4)

“行!你牛逼,你要拍是吧?我陪著!”


馮曉剛聞言,頓時心中一喜,道:“說真的?不糊弄人!”


宋錚朝著地上吐了口唾沫:“一口唾沫一根釘!”


男子漢大丈夫,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哪有不算數的,也不需要文字性的東西來佐證,倆人說過了,也就定下來了。


馮曉剛笑了:“那成,這個手稿你先那個,也幫著老劉出出主意!”


宋錚倒也沒有推辭,不過出主意什麽的就算了,劉震芸已經為整個故事定下了核心,他還跟著摻和什麽。


前世《我不是潘金蓮》上映之後,圍繞著這部電影曾有過很多爭論,特別是,馮曉剛想要通過這部電影講點兒什麽。


有人說是揭露官場,有人說是關注弱勢群體,其實在宋錚看來,這部電影講的最為徹底的,就是一個信譽的問題,準確來說應該是,人們是如何失信的。


這個荒誕故事的起始,源於丈夫秦玉河對妻子李雪蓮的失信,說好了假離婚,不管是為了分房子,還是為了生二胎,夫妻之間決定做一件事,相互的信任是基礎。


但是,秦玉河騙了李雪蓮,離婚之後另娶新歡,這種被欺騙的屈辱,是李雪蓮決定告狀,“無理取鬧”,把從法律程序上毫無問題的事情翻過來。


事情升級的第一步,是李雪蓮到縣政府攔車告狀,因為在法律上她的確無法翻身,法院所作所為並無差錯。可被堵在門口的縣長,什麽也沒問,直接騙了李雪蓮,跑回縣政府從後門溜走了,於是原本理直氣壯的官方,有了第一次失信。


很快,第二次失信也跟著來了,說好的找人給解決問題,不但沒人來解決,反而是來了一輛車,把李雪蓮抓起來送進了學習班。正如後來的縣長發脾氣時所說,“憲法哪條規定說不許老百姓告狀”,到這一步,李雪蓮鬧大的理由就更充分了。


第三步,李雪蓮上燕京告狀,不敢和趙大頭說真話,騙他說來北京旅遊,找機會攔了首長的車,告狀是成功了,趙大頭的飯碗肯定也砸了。


因為這次失信,李雪蓮對趙大頭有愧疚,但也有了戒備,所以後來她和趙大頭幾乎成好事,卻在趙大頭的私心麵前,再次失去了信任。


第四步,是告狀成功,首長發火,壓力從上至下,市長縣長法院院長都撤職換了一撥人。按說應該解決李雪蓮的問題,但都看到了,人可以撤,假離婚這事沒解決,等於官方再次失信。


最吊詭的是,李雪蓮為什麽告狀,已經不再是焦點,焦點是不能讓她再告狀了,特別是不能再去燕京。即便是首長都已經拍了桌子,撤了官員,老百姓告狀的權利似乎還是沒回來。不解決,不聲張,這是官場體製對上對下的失信。


第五步,就是誰也不信誰,事情成了死結。李雪蓮說今年不告狀了,官方不信,非要讓她給個書麵保證。官方說我們幫你解決問題,李雪蓮不信,要解決就隻能上燕京。


法院的賈聰明副庭長,不想著走正常法律途徑,而是找趙大頭騙李雪蓮結婚,把假離婚這事給按下去。


趙大頭雖然真愛李雪蓮,但有自己的小算盤,所以敗露之後,一點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李雪蓮進了醫院沒錢繳費,說找親戚借錢,救護車司機不信她,一路催促。


等縣長等人找到李雪蓮,第一件事是先趕走了救護車司機,醫院沒拿到錢,李雪蓮也忘了這事。


隻有秦玉河死了,這個意外是真的,誰都沒法不信,於是告狀沒了理由,信不信,大家都鬆了一口氣,事情稀裏糊塗的解決。


但如果回頭看,事情的起因,李雪蓮應該是自作自受,因為這個失信的循環,起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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