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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任官古渡西(四)(3/4)

氣。


都是讀了十幾年、幾十年聖賢書的,不去考進士而來給自家做幕僚,難道是為國為民?笑話!一個是掙錢糊口,另外就是早一步進入官場與人結交,日後好被推薦為官。


既然要靠著這些幕僚來做事,韓岡能堵著不讓他們收錢嗎?按著如今的規矩,幕僚們隻要不越線,都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韓岡也隻希望他們明白誰是他們的東主,不要光想著拿錢,卻把最為重要的關鍵給忘了——並不是沒有幕僚為一己之私害了東主的故事。


不過韓岡更為清楚,隻要自己不懈怠,凡事盯緊一點,就不虞一幹幕僚壞了自家的名聲。他可不會那等知會寫詩作文的士子,可以任人欺瞞,在衙門中用心做了三年實務,經曆的則更多,有什麽情弊他不知道的。。


韓岡隻可惜自家親戚少,能派得上用場的兩人,一個在荊湖戰場已是威名煊赫的青年名將,另一個則是執掌著一家在關西很有些名氣的商號。若身邊有一兩個得力的親眷,有些事讓他們來做,比起用著外人更為可靠。內外相製才是禦下之道,韓岡當然不會蠢到任人唯親,但也不會覺得在有著親親相隱的這一條法律的宋代,外人會比自家人更為自己著想。


到了吃飯的時候,三名幕僚都過來韓岡這邊。


一進門,方興就拱著手:“承蒙正言匡助,方興今日可是發了一筆橫財。”


方仲永的族弟很是灑脫,一點也不遮掩自己收了前任知縣賄賂的事情。


魏平真也跟著笑道:“兩錠三十兩重金花銀,淩知縣可真是大方。”


在市麵上,金銀並不能當作錢鈔來使用,必須要通過金銀鋪來兌換成錢幣。但用來送禮,卻是比沉重的銅錢更為多見。隻是現如今的銀價,一兩能抵一千七八百文,以七百八十文一貫來算,也不過是兩貫半。三個六十兩,加起來連五百貫都不到,相比起萬貫的虧空,淩莊的確是夠‘大方’的。


這點小錢,方興、魏平真不屑歸不屑,但都很幹脆的收下了。既然韓岡沒有將淩莊趕盡殺絕的想法,那他們將賄賂收下,其實也是在安淩莊的心,正符合韓岡的心意。


不過,這等曲裏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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