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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任官古渡西(六)(3/4)

不過何闐是讀書人,平時也作一些詩文,跟著一幫士子交好,幫他說話的有很多。所以重新遞了狀子到了州中,便發下來重判,這下子,結果就反了過來。隻是但何闐畢竟沒有證據,所以等到原任知州離任後,何允文重新遞了狀子,這墳和田又斷回給他。”


方興聽著連連搖頭,久訟不決乃雖是常見,但這個案子,能來回多少次,也的確是個奇葩了。


“剛種了一年地,輸的一方再來打官司,結果又是反過來。為了這片田地,十幾年中來回反複了三四次,縣裏鬧過,州裏也鬧過,最後甚至鬧到轉運司和提點刑獄司。但兩個衙門判出來的結果還不一樣,之間又變成一番筆墨官司。現如今,當年作證的幾個證人在十年前就已經死光了,從那時開始,這個案子就再也沒判過,就是一任任的給拖下來,田也是給荒著。”


“原來如此。”


前麵看過了狀紙,現在又聽著胡二的一番敘述,韓岡對於這個案子大體就有數了。


的確不好判!


官司打了三十年,水患還要在往前上溯五年。當初能出來作證的老人,早就死得一幹二淨。現在能拖出來作證的,當年也不過十幾歲二十歲的樣子,說出來的話,根本無法讓人信服。原告何闐和被告何允文還活著,也都六十七十了,不可能給他們用刑來求個實證。


也難怪曆任的白馬知縣都拖著,沒有人證物證,要想讓人心服口服,讓原告和被告都不再上訴,難度可想而知。


這個時代可沒有終審定案的說法,隻要不肯認下判案的結果,就可以繼續上訴。縣裏不行去州裏,州裏不行去路中,路中不行,還有東京城裏的登聞鼓。而且官員流動得又快,前一任判下的案子,下一任也許會顧及前任臉麵,不去改判,但也有可能會重新審理一番。韓岡可不想丟臉,讓後來人恥笑。


方興緊鎖著眉頭,他在旁邊聽了也頭疼,根本斷不清的案子。他上前半步,正想提醒韓岡不要貿然接下,就聽著韓岡吩咐胡二道:“明天開審此案。你去通知何闐和何允文二人,本官要先看看人,將事情問個明白再說!”


胡二聞言便是一愣,明明都跟這位年輕的知縣說了,這個案子沒法兒斷,怎麽還不知道好歹。但他立刻低頭應諾,一點也不拖延。心裏則是在想著,吃點苦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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