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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雨澤何日及(六)(3/4)

通告,鄭俠沒有絲毫動搖,上書數日來毫無音訊傳回,他已經猜到了今天的結果。


平平靜靜的將公事向下屬交代清楚,鄭俠回頭對著領頭來捉人的吏員道:“好了,可以走了。”


在官員中聞之色變的禦史台內,鄭俠昂首闊步,沒有絲毫畏縮,挺直的腰背,嚴肅的神情讓他帶著一分悲壯。


被押解進禦史台的三堂,鄭俠在堂中站定。一名禦史高高坐在上首,一拍驚堂木,高聲喝問:“鄭俠,你可知罪?!”


鄭俠昂起頭,堅定地雙眼盯著堂上的禦史:“若說擅發馬遞,鄭俠甘當其罪!若說將下情稟明天子,使權臣不能蒙蔽聖聰,鄭俠則不知何罪之有?!”


聽到鄭俠的回話,蔡確歎了口氣,他實在不想神這一樁麻煩的案子,但禦史中丞鄧綰報請天子後,將差事交到自己手上,他也不願因為拒絕而開罪天子。


蔡確明白自己能在兩三年間,就做到禦史台的第二號人物,靠著的就是揣摩聖意。


罪輕罪重,端看天子的想法。如果天子接受了,那就什麽罪名都不算數。


開封民婦妄敲登聞鼓尋豬算不算有罪?但太宗皇帝收了這樁案子,那就不是罪過,官府還要賠一頭豬錢出去。


蜀中老秀才題下反詩‘把斷劍門燒棧閣,成都別是一乾坤’算不算有罪?可仁宗認為這隻是窮措大急著要官,就不算罪過,還給了他一個司戶參軍做安撫。


鄭俠的上書,雖然是擅發馬遞,隻要天子接受了他的奏疏。蔡確就會批一句情非得已,將罪愆給掩過去,發遣到開封府,讓孫永給鄭俠一個申誡了事,最多將其踢出東京城,讓他到外地做官。


但現在趙頊既然不接受,而是正經八百的發到禦史台來定罪,蔡確也不會違逆天子的心意。


當然,說鄭俠妄言白馬縣中事,構陷朝臣的罪名,蔡確不會認同,那是要直接駁回去的。要不然,一貫風聞奏事的禦史們全都得要下獄。同時,蔡確也要表現一下自己的氣節——反正鄭俠擅發馬遞,那就是鐵打的罪名,沒有必要在其他事上糾纏。


隻是鄭俠的態度讓蔡確很不舒服。烏台何等地,連禦史們吃飯的時候都是禁絕言笑,犯了就是要罰俸。哪一個來到禦史台中的官員不是戰戰兢兢?就算有人膽壯得如虎如龍,三五天之內也要乖乖的變成一隻貓、一條蟲。


能在台諫之地抬頭挺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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