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遼國使者極力反對將雁門寨新鋪一案和兩家商人聯係起來,而自名邵祥的綠袍官員則是一口咬定兩人涉案。
“呂興、晁安二人名為行商,卻行事詭秘,其屬多有窺伺機要之舉,已經在獄中審問得實。現本縣懷疑其與雁門寨新鋪一案牽涉頗深,人證俱全,口供猶在,豈是汙蔑?”
“既然是拘入獄中審問,要什麽口供沒有!?”
“邵祥不知貴國如何斷案,不過大宋國中斷案,非奸狡滑黠之輩,少有動用大刑的時候。雁門縣中斷案一向公正清明,如果新鋪劫案當真與其無關,州裏、縣裏都不會冤枉他們。更不會逼其認罪。”
“人在獄中,怎麽說都由你們?”
“在下所言真偽,到了兩人開釋之後便可知端的。而且為何貴國能如此肯定呂興、晁安與劫案無關?不是尚無那群盜匪的詳情嗎?”
“十幾年的行商,幾萬貫的身家,如何會跟盜賊沆瀣一氣。”
“或許不是盜匪也說不定!……若是貴國能盡早雁門寨新鋪的凶手繩之於法,移送鄙縣,待問明的確與呂興、晁安二人無關,肯定會盡快將此二人放回。兄台與在下同為錄事,當是明白做幕職的苦處。隻要兄台能促成朔州盡快將當初的盜賊捕獲移交,在下保證讓二人立刻脫罪,不讓兄台來回往返受累。”
一番商談無果,遼國的使者大怒而回。而韓岡、劉舜卿一幹主事者對此並沒有太放在心上。本來就是要表現得強硬一點,遼人的反應,也在預料之中。
翻閱著特意安排人手記錄下來的對話,韓岡笑著對劉舜卿道:“這邵祥做得不錯,刑房錄事可算是屈才了。”
韓岡根本就不見朔州派來問罪的使節。就算有個正經的官職,但區區一個錄事參軍,根本就沒資格拜見一路經略。劉舜卿則是怕會惹來一身麻煩,也不見他,丟給了雁門縣——代州的州治就是雁門縣——而雁門縣的官員們更是妙人,知縣推縣丞、縣丞推縣尉、主簿,縣尉和主簿找不到其他官員來推了,商議一下之後,就交給了下麵的錄事——比押司低一級,略高於書辦的吏員——最後出麵接待遼國使者的便是雁門縣刑房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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