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督察和母校(1/4)

2007年7月。**遼東省委發出遼11號文件,即省人大、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黨風監督及群眾議事機製的若幹意見》,11號文件自從唐逸提出建立群眾議事協調機製後就一直在醞釀之中,龍門滅門慘案則為11號文件的出台充當了一次助推劑。


11號文件並不是一份籠統的概念性文件,而是很詳細的對黨政監督機製以及群眾議事機製的完善提出了一個長遠的發展規劃,這份三步走的綱要中,第一步就是將督察機製和同級黨委剝離,從縣一級開始,原由同級黨委領導的督查室、原同級政府領導的糾風辦、原同級政法委領導的維穩辦等等黨風政務監督部門由原部門剝離,整合為督察局。作為反貪局的補充,督察局主要擔負監督地方機構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不正之風以及和信訪部門密切合作處理群眾上訪問題,並且依法監督處理涉及人民群眾利益和有可能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各種政治、經濟、民事、治安、刑事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和反貪局一樣,督察局隻對上級督察部門負責,督察專員的任命同級黨政部門不得幹涉。


而從八月份開始,遼東省各執法機關的各種罰單、處罰通知書上都要加印督察局的電話號碼,同樣,督察局的電話號碼都要在各政務大廳、黨政服務窗口醒目位置張貼。以往這類舉報電話通常是和歌舞廳、網吧等被密切監管的特殊服務行業聯係在一起的。


文件傳達當日,省委組織部、宣傳部等相關部門也紛紛出台措施,印發各種小冊子下發各市縣,要求各市縣深入宣傳。要令督察局的職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為基層幹部群眾接受和了解。用組織部部長張震的話說就是要讓群眾就好像“報案找公安、火警找消防”一樣的形成慣性思維,那就是“遇到不良風氣找督察”。


文件的出台和省委各部門的舉措令所有人都知道,這一次省委是動真格的了。遼東11號文件的出台在全國引起了轟動,《人民時報》發表評論員文章為遼東省委11號文件大聲叫好,任誰都知道,筆名“五穀”的該評論員一直是學院的喉舌,甚至有人猜想他就是中央辦公廳某副主任。


在隨之省督察局掛牌以及出台的《細則》中,則對督察局的工作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該細則內容達數千條,對督察局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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