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資料:北宋黨人事件(1/3)

——兼述北宋統治集團內部的黨爭曆史


宋史·蔡京傳》載:“時元祐群臣貶竄死徒略盡,京猶未愜意,命等其罪狀,首以司馬光,目曰‘奸黨’,刻石文德殿門,又自書為大碑,遍班郡國。初,元符末以日食求言,言者多及熙寧、紹聖之政,則又籍範柔中以下為邪等,凡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皆錮其子孫,不得官京師及近甸。”


《宋史·蔡京傳》中所列蔡京的“黨人籍”問題,是蔡京被定為“奸臣”的一大主要“罪狀”。這一罪狀指責蔡京的以下四個方麵問題:一是宋哲宗元祐年間的群臣被貶官放逐、死亡殆盡,而仍然下令列等他們的罪狀;二是將以司馬光為首的群臣指為“奸黨”,又刻立元祐元符“黨人籍”石碑於文德殿門內,還親自書寫成大碑文字,頒發全國各州郡;三是把在元符末年上書批評熙寧、紹聖新法政事的範柔中以下許多人列為“奸邪”;四是禁錮被列入兩個黨籍的309人的子孫,並且不準在京城及附近州縣為官。


現根據有關史料記載,依照時間順序,列述《宋史·蔡京傳》中“黨人籍”事件始末的一些主要史實,兼述北宋統治集團內部的黨爭曆史,供方家研究分析,弄清事實真相。


一、元祐、元符“黨人籍”事件的始末


《宋史·蔡京傳》所說的“黨人籍”事件,有其發生與發展的過程。它始於宋徽宗元符三年(1100),發生在宋徽宗崇寧三年(1104)六月,於政和三年(1113)八月結束,曆經13年又八個月。


元符三年(1100):(一)皇太後向氏聽政,元祐黨人複出,守舊派勢力擴大;(二)清除朋黨,革新派殘遭貶竄;(三)蔡京被逐出朝廷,貶任地方官,又撤銷官職。


正月十二日,宋哲宗駕崩,宋徽宗趙佶繼位,皇太後向氏垂簾聽政,共同處分軍國重事,先後召回並重用一批被貶逐的守舊派大臣擔任朝廷要職,並追複已故的守舊派重要人物官職,被時人稱為“小元祐”。


二月二十一日,新委任的通議大夫、吏部尚書韓忠彥(係駙都尉韓嘉彥之兄,元祐年間曾任知樞密院事)升任門下侍郎;四月初八,又升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十月初四,再升至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


自三月起,經韓忠彥等人推薦,陳瓘、鄒浩、龔夬、張庭堅、江公望、常安民、任伯雨、陳次升、陳師錫、張舜民等元祐黨人陸續進入台諫。如:三月初七,召用權發遣衛州陳瓘任左正言,監袁州灑稅鄒浩任右正言,知洛州龔夬任殿中侍禦史;四月初八,禮部尚書李清臣為門下侍郎,翰林學士蔣之奇為同知樞密院事;十一月十六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知樞密院事;十一月二十九日,禮部尚書範純禮為尚書右丞。


四月二十一日,蘇純仁、劉奉世、王賣見、韓川、呂希純、吳安詩、唐義問、王欽臣、楊畏、呂陶、張來、劉當時、呂希哲、呂希績、賈易、劉唐老、黃隱、晁補之、黃庭堅、蘇軾、蘇轍、劉安世、秦觀、程頤、鄭俠等25人恢複職位,或調回內地。


韓忠彥、翰林學士曾肇(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