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鈉)等差別不大,在使用中容易搞錯,因此人們還掌握了識別硝石的方法。南北朝時期的醫藥家陶弘景在《本草經集注》中指出:“以火燒之,紫青煙起,雲是硝石也。”這和近代用焰色反應來鑒別硝酸鉀是相似的。這為後來大量地采用硝石做了技術上的準備。
對炭、硫、硝三種物質性能的認識,為火藥的發明準備了條件。在我國封建社會的上升階段,由於醫藥學和煉丹活動的發展,特別是通過長期的實踐,人們在伏火硫磺、伏火硝石的多次實驗中觀察到,點燃硝石、硫磺、木炭的混合物,會發生異常激烈的燃燒。
唐代練丹家們於公元682年(唐高宗永淳元年)首創硫磺伏火法,在《諸家神品丹法》卷五中載有“孫真人丹經內伏硫磺法”:取硫磺、硝石各二兩,研成粉末,放在銷銀鍋或砂罐裏。掘一地坑,放鍋子在坑裏和地平,四麵都用土填實。把沒有被蟲蛀過的三個皂角子逐一點著,然後夾入鍋裏,把硫磺和硝石燒起焰火。等到燒不起焰火了,再拿木炭來炒,炒到木炭消去三分之一,就退火,趁還沒有冷卻,取出混合物,這就伏火了。從這一記載可見,當時已經掌握了硝、硫、炭混合點火會發生劇烈反應的特點,因而采取措施控製反應速度,防止爆炸。
公元808年(唐憲宗元和三年),又創“伏火礬法”。同類的實驗在唐中期的《鉛汞甲庚至寶集成》卷二中也出現。有個名叫清虛子的,在講“伏火礬法”時說道:“硫二兩,硝二兩,馬兜鈴三錢半。右為末,拌勻。掘坑,入藥於罐內與地平。將熟火一塊,彈子大,下放裏麵,煙漸起,以濕紙四五重蓋,用方磚片捺以土塚之,候冷取出,其硫磺伏住。”在這個實驗裏,野生植物馬兜鈴和上麵實驗中的皂角子一樣,都是代替炭起燃燒作用的。同樣也注意防止混合物的激烈燃燒。這樣的操作方法是經過反覆實踐的經驗總結。
以上兩種配方,把三種藥料混合起來,已經初步具備火藥所含的成分,在理論上近似2KNO2+S+3C=K2S+3CO2↑+N2↑+Q方程式。不過所用的藥料是天然品,沒有經過提煉,質地既不純淨,份量也不標準,所以火藥的力量還是微弱。
關於失敗的教訓也有記載。成書約在五代時期(公元十世紀)一本名叫《真元妙道要略》的煉丹書就告誡說,拿硫磺、硝石、雄磺(As2S2)和蜜合起來一塊燒,會發生焰火,把人的臉和手燒壞,還能直衝屋上,把房子也燒了。由此可見人們已經熟知這類混合物燃燒爆炸的性能,在煉丹中加以防止。人們有意識地利用這類混合物的這一性能,火藥就被掌握了。
經過煉丹家們不斷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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