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火藥配方的演變(1/6)

火藥,顧名思義就是能著火的藥,觸火即燃是它的主要特性。那又為什麽叫它做“藥”呢?因為製造火藥的兩種主要成份-硝和硫磺都是藥品,所以叫做火藥。與依靠空氣中氧氣才能進行燃燒的物質不同,火藥是由硝石釋放氧氣完成燃燒過程的自供氧燃燒體係,因而可以在密閉的容器中燃燒。由此可見,硝石在火藥中扮演著氧化劑的角色。而硫磺在火藥燃燒中扮演著還原劑的角色,是火藥能夠爆炸的重要因素。


在春秋晚期(公元前六世紀),有一個叫計然的人就說過:“石流黃出漢中”,“消石出隴道”。石流黃就是硫磺;消石就是硝石,古時還稱焰硝、火硝、苦硝、地霜等。可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木炭、硫磺、硝石已經為人們所熟知。在我國第一部藥材典籍漢代的《神農本草經》裏,硝石、硫磺都被列為重要的藥材。即使在火藥發明之後,火藥本身仍被引入藥類。明代著名醫藥學家李時珍所著的《本草綱目》中,說火藥能治瘡癬、殺蟲、辟濕氣和瘟疫


火藥是由練丹家發明的。由漢代到唐代,練丹家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大膽的試驗,雖然沒有達到練出“仙丹”的目的,但在練製“仙丹”的過程中發明了火藥。


首先,人們對組成火藥的三種成分的性質有了一定認識。早在商周時期,人們在冶金中已經廣泛使用木炭。在實踐中,已經了解到木炭是比木柴更好的燃料。硫磺有天然存在,人們很早就開采它。同時在冶煉中,逸出的刺鼻的二氧化硫和溫泉中四溢的硫磺氣直接地刺激著人們的感官。就在這些接觸中,人們逐漸認識到硫的一些性能。除了獲知它對某些皮膚病有特別的療效外,還有某些奇特的性質。如《神農本草經》裏說:“石硫磺……能化金銀銅鐵,奇物。”就是說硫能和銅鐵等金屬化合。我國最早一本煉丹著作東漢的《周易參同契》裏,記載硫和水銀化合生成紅色硫化汞的反應。硫的這些性能在從事煉丹的方士眼裏很受器重。硫不僅能和銅鐵等金屬化合,還能把那神奇的水銀製服。於是練丹家們在妄圖用水銀煉製所謂的“金液”、“還丹”中,常常使用硫。在實驗中,人們還發現,硫著火容易飛升,性質活潑,很難擒製。怎樣才能使它藥性緩和變成比較容易控製呢?練丹家們采用了一種名叫“伏火法”的辦法,就是經過和其他某些易燃物質混合加熱或進行某種程度的燃燒,使它變性。火藥的發明就和這類硫磺伏火的實驗有密切聯係。硝的引入是製取火藥的關鍵。硝的化學性質很活潑,撒在赤炭上立即就產生焰火,能和許多物質發生作用,所以在煉丹中,常用硝來改變其他藥品的性質。同時又有很多伏火硝石的方法。又因為硝石的顏色和其他一些鹽類如樸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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